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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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7月25日,贵阳水务集团花溪水务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鑫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水务集团花溪水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福波、贵州科学院邹金鑫、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2.06亩,水处理厂内布置有一体化水处理设备、加药房、清水池(不锈钢水箱)、二级加压泵站以及管理房、库房等。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修建一级加压泵站、净水厂(含二级加压泵站)、调蓄建筑物及一期供水区域内的供水主管网等(取水工程不包含在本项目的验收范围内),工程总布置为:一级加压泵站(新村泉水处)→水处理厂→二级加压泵站→高位水池→供水主管网。
贵阳水务集团花溪水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完成《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报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本项目于2021年5月19日获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1〕165号文件进行批复;于2020年7月15日取得应急备案,备案编号为:520103-2021-230-L。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1〕165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滤池反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调节后用潜水泵输往配水井,作为原水回用;沉淀池排污水排入水厂排泥排水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浓缩污泥(含水率约99%)通过压滤机脱水,经脱水后的污泥(主要为悬浮物,含水率低于60%,满足垃圾填埋场要求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浓缩池的上清液和脱水过滤水进入排泥排水池沉淀后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位于马铃村马铃乡,拟建项目水厂北面依山而造,其余四周大多为农田。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员工仅有2人,且均不在厂内食宿,则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较少。项目四周为大面积的农田,本项目生活污水在经化粪池收集后项目四周农田完全可以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

②废气:净水厂运营期间主要是对原水进行处理后,供给给马铃乡马铃村水车坝组、新村组、石浪移民安置点、大荒地移民安置点及乡政府所在区域共计2977人生活用水,原水水质较好,且水厂日处理量较少,在水厂运营后基本无废气产生。

③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厂内风机、用于滤池反冲洗的水泵、厂内二级加压泵站、一体化净水装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及一级加压泵站(新村泉处)内水泵运行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 ②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单独的隔间内,并对隔间墙壁做好吸声防护。 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将设备安置远离厂界。 ④采取消声、减振和使用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声波的传播途径,比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⑤工作人员严格作业,严禁夜间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厂员工的生活垃圾及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泥、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应对自来水生产过程中过滤、沉淀过程产生的污泥进行脱水压缩,通过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降至60%;与生活垃圾一并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滤池反冲洗水、沉淀排污水(包括污泥浓缩脱水)及水厂内员工生活污水

经现场核实,滤池反冲洗水经回收水池调节后用潜水泵输往配水井,作为原水回用;沉淀池排污水(包括污泥浓缩脱水)排入水厂排泥排水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浓缩污泥(含水率约99%)通过压滤机脱水,经脱水后的污泥(主要为悬浮物,含水率低于60%,满足垃圾填埋场要求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浓缩池的上清液和脱水过滤水进入排泥排水池沉淀后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②废气:净水厂运营期间主要是对原水进行处理后,供给给马铃乡马铃村水车坝组、新村组、石浪移民安置点、大荒地移民安置点及乡政府所在区域共计2977人生活用水,原水水质较好,且水厂日处理量较少,厂区设置绿化,加强通风,在水厂运营后基本无废气产生。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厂内风机、用于滤池反冲洗的水泵、厂内二级加压泵站、一体化净水装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及一级加压泵站(新村泉处)内水泵运行噪声。

经过现场勘查,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及保养,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单独隔间,隔间墙壁吸声防护,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员工夜间不工作。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厂员工的生活垃圾及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泥、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

经现场核实,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专人负责日产日清,清运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自来水生产过程中过滤、沉淀过程产生污泥,进行脱水压缩,通过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降至60%;与生活垃圾一并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贵州中佳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滤池反冲洗水、沉淀排污水(包括污泥浓缩脱水)及水厂内员工生活污水

经现场核实,滤池反冲洗水经回收水池调节后用潜水泵输往配水井,作为原水回用;沉淀池排污水(包括污泥浓缩脱水)排入水厂排泥排水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浓缩污泥(含水率约99%)通过压滤机脱水,经脱水后的污泥(主要为悬浮物,含水率低于60%,满足垃圾填埋场要求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浓缩池的上清液和脱水过滤水进入排泥排水池沉淀后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满足验收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净水厂运营期间主要是对原水进行处理后,供给给马铃乡马铃村水车坝组、新村组、石浪移民安置点、大荒地移民安置点及乡政府所在区域共计2977人生活用水,原水水质较好,且水厂日处理量较少,厂区设置绿化,加强通风,在水厂运营后基本无废气产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满足验收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厂内风机、用于滤池反冲洗的水泵、厂内二级加压泵站、一体化净水装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及一级加压泵站(新村泉处)内水泵运行噪声。

经过现场勘查,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及保养,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单独隔间,隔间墙壁吸声防护,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员工夜间不工作。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厂员工的生活垃圾及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泥、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

经现场核实,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专人负责日产日清,清运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自来水生产过程中过滤、沉淀过程产生污泥,进行脱水压缩,通过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降至60%;与生活垃圾一并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贵州中佳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相关资料见附件3)。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水务集团花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马铃村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18985014339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鑫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刘慧星

联系电话:13885037447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博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陆航物流园10栋6楼

联系人: 贾大娜

联系电话:17734935553

  • 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851-88599198

附件:

附件1: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82贵阳市花溪区马铃乡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2107061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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