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召开了《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运营/验收单位(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马福波、龙来早)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筑总体三层(局部四层),项目总投资971.34万,占地面积2105.8m2,建成后中心检测工作量:①HIV筛查约5000人次/年②水质微生物检测约500份/年③食品微生物检测约100份/年④尿碘检测约350份/年⑤盐碘检测约350份/年⑥水质理化检测约200份/年,项目不为提供员工食宿。
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年9月委托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5年10月19日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黔环表【2005】131号。2021年7月16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向我厅申请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黔环表〔2005〕131号)”,及环评报告表,项目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医院建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这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等。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设于密闭房间内,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难以定量,需采用液体手动喷雾式除臭剂进行除臭,对废水处理设施臭气进行除臭时,可对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因子具有快速捕捉、清除以及控制作用,最终达到除臭的效果,可减缓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根据废水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经过预处理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花溪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有实验室设备运行噪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作时水泵产生的噪声、空调机组、通风(排风)设施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一般在50-85dB左右。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厂界外排噪声达标。
①设计选用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精心操作减少设备空载运转。
②对于高于60dB(A)的设备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并采取相应的降低噪声措施。
③对于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
④工作人员严格作业,严禁夜间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2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经消毒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到指定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医疗垃圾在中心临时堆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实际调查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医院建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这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等。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设于密闭房间内,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难以定量,需采用液体手动喷雾式除臭剂进行除臭,对废水处理设施臭气进行除臭时,可对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因子具有快速捕捉、清除以及控制作用,最终达到除臭的效果,可减缓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理后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提供食宿,主要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
①生活用排水:项目中心人数为50人,不提供食宿。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人均在公司生活用水量以80L/人·d计算,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办公过程中的清洗及厕所冲洗水。则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为4.0m3/d(即1000m3/a),生活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5%计算,则该项目总的生活废水排放量为3.4m3/d(即850m3/a)。
②实验室废水包括实验室清洗废水及溶液配置废液。
实验室清洗废水:实验结束后,需要将实验仪器和玻璃器皿进行清洗三次,仪器及器皿前两次清洗之后的清洗用水约0.4m3/d(即100m3/a)。实验仪器及器皿在前两次清洗之后,器皿内壁沾染的实验试剂已几乎冲洗干净,第三次的清洗用水约0.2m3/d(即50m3/a),则总的实验室清洗用水约为0.6m3/d(即150m3/a),实验室清洗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实验室清洗废水排放量约为0.51m3/d(即127.5m3/a)。
溶液配置废液:本项目实验室废液主要包括多余的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分析残液、失效的储藏液和洗液等,成分较为复杂,包括常见的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有害微生物等。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相关报告,溶液配制废液量约为0.2m3/d,配置溶液所用水为外购纯净水。
建设单位在疾控中心一层外围修建处理能力为8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最终进入花溪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有实验室设备运行噪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作时水泵产生的噪声、空调机组、通风(排风)设施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一般在50-85dB左右。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厂界外排噪声达标。
①设计选用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精心操作减少设备空载运转。
②对于高于60dB(A)的设备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并采取相应的降低噪声措施。
③对于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
④工作人员严格作业,严禁夜间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等。
①生活垃圾: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一分册: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第一部分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贵州属于四类区,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以0.46kg/人·d计,员工人数为50人,年工作250天,则总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7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点存放在垃圾收集点,并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保部门处理,不外排,影响周边环境。
②实验室废物
实验室产生的垃圾主要为化学试剂、少量失效试剂、废弃的样品以及破碎的玻璃器皿。实验室废物的产生量约为0.5t/a,设置危废专用收集桶收集,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③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8m3/d(2920m3/a),污泥是水处理过程的副产物,包括筛余物、沉泥、浮渣和剩余污泥等。污泥体积约占处理水量的0.3%~0.5%左右,本项目取0.4%计算,则污泥的产生量为11.68 m3/a(含水率95%),污泥经脱水消毒(由清掏单位带走脱水消毒)后产生量约1.46t/a(含水率60%)。污泥一年进行一次清掏,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有关污泥控制与处置的要求:废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委托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收集处置。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经监测,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可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经监测,污水处理站周界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营期产生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污泥等。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环卫工人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实验室废物及污泥: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霞晖路
联系人:杨红燕
联系电话:13985515990
2、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85037447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
附件1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最终稿)
附件2715贵阳市花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4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