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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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7月16日,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召开了《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环保工程施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福波、贵州省环保协会龙来早、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利用原贵阳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大楼进行更新改造后作为其经营场所。医院设置门诊8个科室,综合牙科治疗椅160台,住院部病床数120张。实际建筑面积:12326.56 m2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于2016年7月委托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6年8月完成《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送原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本项目于2016年8月25日获得云岩区环境保护局以云环审[2016]083号文件进行批复;于2020年11月12日取得应急备案,备案编号为:520103-2020-288-L。项目建设周期为2016年8月至 2017 年7月,2017年10月投入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云岩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6]083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

项目变动见下表:

环评及其批复主要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完成情况 涉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情况
医院污水经预处理(化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口腔科含汞废水经化学沉淀预处理之后与其他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之后,再通过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排水体系。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后排入新庄污水处理厂。 项目未修建化验室,无化验室废水、含汞废水产生(相关说明见附件7),不属于重大变更。

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医院污水经预处理(口腔科产生的含汞废水经化学沉淀预处理、化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之后与其他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之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

医院污水采用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A/O处理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日最大污水量为107.1m3/d,处理后的出水经污水管线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处厂。

本项目排水路径:医院污水预处理(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含血等废水经过高压灭活处理)→医院污水处理站→贯城河截流沟→贯城河分洪隧道→ 南明河截流沟→新庄污水处理厂→南明河。

②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于医院一层(该层功能为设备及仓库用房),恶臭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表 3:污水处理站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垃圾堆放点采取垃圾袋装,日产日清,定期灭蝇灭蚊,减少恶臭污染。柴油发电机产生少量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所在大楼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严禁在医院内鸣笛,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风机房、中央空调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区标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以减少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一般废物(生活垃圾)送往高雁垃圾填埋场处理;医疗废物用专用医疗废物袋包装(防止异味产生)暂存在医疗垃圾暂存间,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派车收集,并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含汞废水化学沉淀物委托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理处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

经现场核实:项目未修建化验室,无化验室废水、含汞废水产生,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

综上所述,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尾水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经监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污水中废水污染物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总磷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②废气:本项目不设食堂,废气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垃圾堆放点恶臭。项目柴油发电机未建设,柴油发电机烟尘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项目停车位有救护车停车位2个,普通车位51个,停车场均位于地面,分布在院区内空地上,且地面停车位较分散,周边均设置绿化。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属于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恶臭通过在尾水上风口密封焊接排气筒,通入活性炭吸附除臭设施集中处理后由低矮排气筒直接排放至空气,形成无组织排放;项目垃圾收集点周围均设置绿化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灭蝇灭蚊。

综上所述,项目厂界恶臭气体污染物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经监测,项目厂界臭气污染物氨、硫化氢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制冷中央空调风机、柴油发电机等配套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和风机等。

经现场核实,医院严禁在医院内鸣笛,水泵房、风机房、中央空调等机电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经以上措施项目区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含汞废水化学沉淀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收集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垃圾均使用医疗垃圾专用废物袋包装收集至医疗垃圾暂存间,定期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定期干化后与含汞废水化学沉淀物一起收集至医疗垃圾暂存间,与医疗垃圾一起定期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水、口腔科产生的含汞废水、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

经现场核实:项目未修建化验室,无化验室废水、含汞废水产生,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

综上所述,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尾水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经监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污水中废水污染物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总磷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②废气:经现场勘查:

本项目不设食堂,废气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垃圾堆放点恶臭。验收期间柴油发电机未运行,柴油发电机烟尘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项目停车位有救护车停车位2个,普通车位51个,停车场均位于地面,分布在院区内空地上,且地面停车位较分散,周边均设置绿化。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属于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恶臭通过在尾水上风口密封焊接排气筒,通入活性炭吸附除臭设施集中处理后由低矮排气筒直接排放至空气,形成无组织排放;项目垃圾收集点周围均设置绿化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灭蝇灭蚊。

综上所述,项目厂界恶臭气体污染物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经监测,项目厂界臭气污染物氨、硫化氢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制冷中央空调风机、柴油发电机等配套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和风机等。

经现场核实,医院严禁在医院内鸣笛,水泵房、风机房、中央空调等机电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经以上措施项目区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④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含汞废水化学沉淀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收集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垃圾均使用医疗垃圾专用废物袋包装收集至医疗垃圾暂存间,定期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定期干化后与含汞废水化学沉淀物一起收集至医疗垃圾暂存间,与医疗垃圾一起定期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项目《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院内)。

联系人:喻勇

联系电话:15585157599

二、环保施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 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

联系人:李星和

联系电话:0851-85508324

附件:

附件1: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715 713 78 77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21051701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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