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贵州省环保协会龙来早、贵州省研究院马福波)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8月1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宅吉路200号兴合家园21#楼二层,项目为租用现有房屋,只进行内部结构的调整和装修,不涉及土地的开挖,建筑面积为1521.48m2,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单位位于项目东北面修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规模:5m2)。年洗车550辆,年维修汽车1650辆,年检修汽车1320辆。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8.2%。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开始试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委托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并报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本项目于2019年9月16日获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云表[2019]6号文件进行批复。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2021年3月进行调试运行。2021年7月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云表[2019]6号)”,项目增加喷烤漆工序,在汽修区马路对面设喷烤漆房一间,距离汽修区约40m。
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涉及的变动对应清单的:
①地点: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喷烤漆房设置)
②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新增喷烤漆工序)
因此,本项目存在重大变动,但根据《部令第1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营业面积不足5000平方米,无需进行环评。本次验收将企业增加的喷烤漆内容纳入验收范围,并根据监测结果判断喷烤漆工序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环评中:
①废水:
生活污水、接待顾客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位于楼栋下方,规模:16m3)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管网,最终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车间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位于项目西南面,规模:10m3/d)、隔油池(位于项目西南面,规模:10m3/d)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②废气:
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汽车进出店的汽车尾气;维修车间烧焊过程中产生的烧焊废气。
①汽车尾气:本项目停车场为露天地面式,空间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在地上停车场的附近周边,可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这对废气也将起到一定的净化。
②烧焊废气:电、气焊在专门的操作室内进行,烧焊次数与烧焊量较少,随车间通风设施后进入大气,对场区周围的空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③打磨废气:项目打磨设备自带吸尘装置可将打磨粉尘吸入集尘盒,预计产生0.743kg/a,这部分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为保证安全,进行工作的员工可佩戴口罩。项目打磨粉尘产生量很小,只要员工严格作业,加强车间通风,注意设备仪器的保养检修,则打磨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吸尘器收集的打磨粉尘量为73.507kg/a,作为危险固废回收处置。
废气排放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0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有进出厂区车辆运行噪声、维修车间各类设备运行噪声等,办公区空调外机噪声。项目新增维修区域四周均设有围挡,经建筑隔挡可以降低20~30dB(A),生产运行时噪声在经隔声处理后,对项目保护目标影响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隔油池油渣。
(1)生活垃圾: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0kg/d(13.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废油抹布、手套:机械20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见表15,该类物品可不再按危险废物处理。因此,废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维修车间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预计约为3t/a,主要含有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包装材料等,均以分类收集存放,规范放置,待回收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其处理可行,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项目维修过程将会产生一些固体危险废弃物,清洗汽车部件收集的剩余废溶剂预计约0.1t/a,废机油、废刹车油、废表面活性剂等共计约0.1t/a。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刹车油、表面活性剂、废溶剂、废电瓶等,如若随意丢弃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影响。
其中打磨粉尘、沉泥、表面活性剂、废溶剂等属于HW12染料。废机油、刹车油等属于HW08废矿物油中非特定行业,车辆、机械维修和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电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废电瓶厂家回收处理。
项目设置有危废暂存间5m2(位于项目东北面),将每天产生的危险固废分类收集打包,暂存在危废间内,并定期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外排或随意丢弃。
(5)废油渣:隔油池在对洗车废水和冲洗废水进行隔油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浮渣,该产生量约为0.1t/a。其如若随意丢弃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影响。需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生活污水、接待顾客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洗车用水、车间冲洗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由同一个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故交叉排放,执行更严格的标准,故统一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最终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经监测,项目生活污水、洗车用水、车间冲洗用水排水中悬浮物、pH值、氨氮(NH3-N)、总磷(以P计)、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②废气:
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汽车进出店的汽车尾气;维修车间烧焊过程中产生的烧焊废气;喷漆废气。
①汽车尾气
汽车在进出项目所在地及维修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O、NOx、烃类,为间断排放,产生量较小。且本项目停车场为露天地面式,空间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在地上停车场的附近周边,可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这对废气也将起到一定的净化。
②烧焊废气
对于受损的车辆,需要采用电、气焊时,会产生烧焊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烟尘。电、气焊在专门的操作室内进行,由于烧焊次数与烧焊量较少,排放废气浓度类比《贵州亨特新东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斯柯达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数据,随车间通风设施后进入大气,对场区周围的空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③打磨废气
项目打磨工序为湿式打磨,打磨设备自带湿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量很少。只要员工严格作业,加强车间通风,注意设备仪器的保养检修,则打磨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喷漆废气
项目喷烤漆作业采用系统密闭的喷漆房及烤漆房进行,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集气率为90%,收集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为保证安全,进行喷烤漆工作的员工可佩戴口罩。
烤漆房在喷、烤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企业无组织废气来源于焊接工段的颗粒物和喷、烤漆过程未收集到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
经监测,喷漆房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汽修区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喷漆房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由于本项目喷漆房独立于另一处建筑,占地较小,所监测的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即可表示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通过检测报告可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
③噪声:
营运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有进出厂区车辆运行噪声、维修车间各类设备运行噪声等,办公区空调外机噪声、喷漆房风机噪声。
项目维修区域四周均设有围挡,经建筑隔挡可以降低20~30dB(A)。喷漆过程中由打磨、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约80~90dB(A),因此风机须安装减振设备,以减小风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风机是安置在封闭的喷漆房内,房间可采取隔声材料建设,或在墙体上布置吸声材料。随着距离的发散衰减、空气吸收的附加衰减、地面吸收的附加衰减后,最终车间和喷漆房外散发出的项目噪声完全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同时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置减速、禁鸣等提示标志,减少汽车噪声的产生。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持续时间短,通过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经监测,汽修区厂界噪声和喷漆房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隔油池油渣。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废油抹布、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该类物品可不再按危险废物处理。因此,废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维修车间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含有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包装材料等,均以分类收集存放,规范放置,待回收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项目维修过程将会产生一些固体危险废弃物,清洗汽车部件收集的剩余废溶剂,废机油、废刹车油、废表面活性剂、废溶剂、废电瓶、漆渣、废活性炭等,车辆、机械维修和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电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华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喷漆房产生的废油漆桶、漆渣和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位于项目东北面)内定期交由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处置。隔油池在对洗车废水和冲洗废水进行隔油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浮渣,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
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汽车进出店的汽车尾气;维修车间烧焊过程中产生的烧焊废气;喷漆废气。
①汽车尾气
汽车在进出项目所在地及维修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O、NOx、烃类,为间断排放,产生量较小。且本项目停车场为露天地面式,空间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在地上停车场的附近周边,可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这对废气也将起到一定的净化。
②烧焊废气
对于受损的车辆,需要采用电、气焊时,会产生烧焊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烟尘。电、气焊在专门的操作室内进行,由于烧焊次数与烧焊量较少,排放废气浓度类比《贵州亨特新东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斯柯达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数据,随车间通风设施后进入大气,对场区周围的空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③打磨废气
项目打磨工序为湿式打磨,打磨设备自带湿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量很少。只要员工严格作业,加强车间通风,注意设备仪器的保养检修,则打磨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喷漆废气
项目喷烤漆作业采用系统密闭的喷漆房及烤漆房进行,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集气率为90%,收集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为保证安全,进行喷烤漆工作的员工可佩戴口罩。
经监测,喷漆房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汽修区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喷漆房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由于本项目喷漆房独立于另一处建筑,占地较小,所监测的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即可表示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通过检测报告可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②废水:
生活污水、接待顾客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洗车用水、车间冲洗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由同一个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故交叉排放,执行更严格的标准,故统一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最终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经监测,项目生活污水、洗车用水、车间冲洗用水排水中悬浮物、pH值、氨氮(NH3-N)、总磷(以P计)、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③噪声:
营运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有进出厂区车辆运行噪声、维修车间各类设备运行噪声等,办公区空调外机噪声、喷漆房风机噪声。
项目维修区域四周均设有围挡,经建筑隔挡可以降低20~30dB(A)。喷漆过程中由打磨、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约80~90dB(A),因此风机须安装减振设备,以减小风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风机是安置在封闭的喷漆房内,房间可采取隔声材料建设,或在墙体上布置吸声材料。随着距离的发散衰减、空气吸收的附加衰减、地面吸收的附加衰减后,最终车间和喷漆房外散发出的项目噪声完全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同时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置减速、禁鸣等提示标志,减少汽车噪声的产生。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持续时间短,通过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经监测,汽修区厂界噪声和喷漆房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为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隔油池油渣。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废油抹布、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该类物品可不再按危险废物处理。因此,废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维修车间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含有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包装材料等,均以分类收集存放,规范放置,待回收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项目维修过程将会产生一些固体危险废弃物,清洗汽车部件收集的剩余废溶剂,废机油、废刹车油、废表面活性剂、废溶剂、废电瓶、漆渣、废活性炭等,车辆、机械维修和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电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华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喷漆房产生的废油漆桶、漆渣和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位于项目东北面)内定期交由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处置。隔油池在对洗车废水和冲洗废水进行隔油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浮渣,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泊之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宅吉路200号兴合家园21#楼二层
联系人:邱峰
联系电话:19885191350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中坤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海尔大道官田堙4号原基质分厂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685547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