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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1月29日,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验收单位(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中坤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马福波、龙来早)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6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为商品混凝土加工,位于贵阳市云岩区野鸭乡金鸭村。项目通过在新建厂房进行生产。两条HZ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堆场、简易办公室、宿舍等,占地面积3000m2。两条HZS270型混凝土生产线安装和搅拌楼的修建及所需原材料堆料仓的建设,建筑面积4500m2,其中2条HZS27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搅拌楼建设面积1500平米,原材料堆料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20年10月12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0]305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

2021年1月29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向我厅申请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1、项目生活污水由“应建设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m3/d,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变更为“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自建管道排入长岭南路金钟桥段市政大沟,最终进入金阳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

2、搅拌楼及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密闭仓内沉降”。

以上变动在落实报备要求、除尘器出口可返回密闭仓且密闭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机械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适时开挖,减轻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增加土石方移动过程中临时处理措施。修建临时性围墙封闭施工,将水土流失尽量控制在项目区内进行防治。

2)生活污水:环评要求施工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过隔油池(5m³)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70m³)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每隔3个月委托一次吸粪车将污水运往三桥污水处理厂处置后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为保证施工扬尘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建设单位还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①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②设置拦网和喷淋洒水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降尘处理。 ③施工运输通道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水池,对出入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车辆对外围道路的扬尘污染。④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⑤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⑥遇到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在拟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施工场地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机械尾气:施工运输过程中,汽车排放的尾气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减少尾气排放量,施工建设单位将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尽可能使用柴油,若使用汽油,必须使用无铅汽油。 ②对排烟量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施工时,施工机械使用分布点较散乱,集中产生的废气量不大,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降低其排放量,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3)施工油烟废气:施工营地食堂油烟废气利用处理风量为2000m³/h的风机收集产生的油烟,油烟废气的排放浓度约为0.679mg/m³,小于2.0mg/m³,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小型规模要求,经收集后的油烟经排烟管道引至建筑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装修废气:施工期主要作业如墙面抹面刷漆,地面敲平铺地砖,门窗的安置,生活办公设备的安装,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的扬尘和油漆废气(主要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针对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只需定期采取喷洒水降尘即可,少量的油漆废气经建筑窗户通风散气排气后对人体和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有当地居民,由表21可知,施工期施工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减振措施、在施工机械附近设置吸声屏,对中高频噪声源采用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扩散消声器等消声方法;采用钢板外表用阻尼层、内表用吸声层处理的隔声罩削减噪声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本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污染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500m2,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弃方。另外,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等。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约20kg/d(3.6t/施工期,施工期为6个月),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预计约为225t,弃方量为100m³,由施工单位运往当地弃土场堆放,不外排。环评要求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运输时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城市中心,同时环评要求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清运应科学安排渣土清运的时间、线路,避免交通拥堵,防止渣土撒落引发的扬尘污染。施工期间,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液压油等,产生量约为 8kg/次(即 32kg/施工期)。统一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环评要求经桶装收集后交具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不外排。废弃油漆桶:项目装修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油漆的喷涂作业,将产生一定的危险废物,废弃油漆桶。根据业主估算,其产生量预计约为30kg。废弃油漆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其属于HW12染料、涂料类废物,收集后打包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送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运行期:

(1)地表水会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拌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商品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砂石分离设备固、液分离,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5m3)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7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自建管道排入长岭南路金钟桥段市政大沟,最终进入金阳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共设置15个,每个筒仓仓顶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除尘效率 99.9%)由仓顶排放(筒仓高26m);厂区共设置3套搅拌设备,每套搅拌设备均设置1台单机布袋收尘器,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 99.9%)尾气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回用到搅拌仓,剩余部分由呼吸口排放(高度约为26m);根据《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中相关要求,搅拌站(楼)应做整体封闭,因此,项目筒仓及搅拌机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仓内形成沉降,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石装卸、上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厂区砂石骨料密闭堆场采取半密闭式(除仓库大门处,其余四周需做到全封闭),并且采用采用喷雾喷淋系统喷湿除尘,保持原料表面的湿度,减少砂石堆场粉尘影响;为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影响,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需要严密遮盖,水泥、粉煤灰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减少原料的散落;对砂石原料进行洒水或喷雾;经过以上处理措施后,确保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限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项目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系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2mg/m3的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空压机、水泵、砂石卸料、进出车辆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等。噪声污染源强为75~120dB(A)。项目搅拌机整个封装,主机的封装材料采用隔音板,基底安装减振材料。进料皮带也采用封装材料密封隔噪。水泵设置蓄水池水下,同时安装有隔声罩隔音,消声器消音。空压机配套隔声罩进行隔噪,设备基地安装减振材料,并在进气口处安装有消声器。砂石场为密封的仓库,其卸料车辆在仓库内卸料产生的噪声经库房挡板隔噪后可大大降低。运输车辆进出场通过加强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方式控制。为了进一步减轻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住户和声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本项目还采取以下措施:①对砂石料场要求下料时做到轻卸缓放,严禁在夜间进行砂石卸装料作业。②严禁夜间进行混凝土生产活动以及车辆运输,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规定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④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及卸料管理。根据调查,当车辆在平滑路面行驶时其噪声值较坑洼路面行驶时的噪声值要低15dB(A)。⑤进出厂区车辆运行噪声对周边住户必定存在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做好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工作,采取避免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装置所收集粉尘、多级污水沉淀分离池产生的污泥、机械保养使用的废机油、废旧轮胎及零部件、成品检验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块以及食堂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料等。对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于其本身属于原料,项目将其作为生产原料直接加入对应粉料筒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于多级污水沉淀分离池产生的沉泥,定期清掏,采用砂石分离器将其分类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成品检验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块,基本在每次产生后,都送给建筑施工单位作为基坑填料或铺路材料用,少量暂时堆积在厂区的,也将定期运至施工场地做填料和或铺路材料,不随意丢弃,不产生污染影响。对于食堂做饭过程中加工食材会产生废弃食材,项目设置专门的收集桶,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交由有资质的专门回收公司回收处置。项目隔油池需要定期清掏,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料,收集进收集桶后与交由具有餐厨垃圾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机械保养使用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HW08类别的废矿物油。应有专人收集密封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约20㎡),危废暂存间应设置在办公楼一楼内,定期交由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整改内容

、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意见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工程建成并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生态破坏,在工程建设期间和营运期间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问题。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项目不涉及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况,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建议通过验收。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野鸭乡金鸭村

联系人:黄海军

二、联系电话:13595086189

三、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野鸭乡金鸭村

联系人:黄海军

联系电话:13595086189

四、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栋12楼15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五、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中坤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海尔大道官田垭4号原基质分厂

联系人:叶阐分

联系电话:18685547690

附件1、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 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2.21)

附件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3、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验收监测

附件4、29贵州大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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