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贵阳恒大德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原为恒大花溪童世界(一期))4#地块、6#地块1-17#楼、S1#楼、S2#楼及地下车库、7#地块、8#地块6#楼、7#楼、9#楼、S1#楼、S2#楼、9#地块1-10#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11#地块1-10#楼、S1#楼及地下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贵州大学科技园环评中心)、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恒大德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福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傅成斌、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3月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08039.19m2,总建筑面积3031780.86m2。项目分为1#~16#地块建设。建设内容包括319 栋建筑,共计20069户,配套建设有美食街、中小学、幼儿园、托老所、农贸市场、派出所、警务室、卫生站、文化活动站以及物管用房、变配电室、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工期为2017年8月~2021年8月。按照建设时序首期建设3#~11#地块、续期建设美食街、1#~2#地块、12#~16#地块。
本次验收4#地块建筑面积为286122.77m2、6#地块1-17#楼、S1#楼、S2#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47228.74m2、7#地块建筑面积为188187.45m2,8#地块6#楼、7#楼、9#楼、S1#楼、S2#楼建筑面积为54576.83m2、9#地块1-10#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23090.36m2,11#地块1-10#楼、S1#楼及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7727.33m2。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已建成投入运行。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7年7月,贵州大学科技园环评中心编制完成《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原为恒大花溪童世界(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8月30日,贵阳市环境保护局以筑环表〔2017〕86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 环评及其批复主要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完成情况 | 涉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情况 |
| 项目于6#地块南侧建设中水站,收集3#~11#地块污水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30%回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浇洒及市政浇洒取水。项目南侧3#~16#地块剩余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花溪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验收地块产生的废水中,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及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的车库店面冲洗水均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现已建成并运行,并已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相关资料见附件3:《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筑环表〔2020〕16号2020年1月23日)、附件4:《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筑环排污口审〔2019〕19号2019.12.30)、),处理后污水的30%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的要求回用于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地块的绿化、道路浇洒、冲洗车库及公共建筑的空调冷却塔补水,回用剩余的70%污水达标后排入思丫河。综上所述,项目的中水回用部分由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验收时一并验收,本次验收不包含。 | 对照清单中第八条、第九条,本项变动属于重大变动,企业已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已完成相关环保手续(相关附件见附件3、附件4),由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完成中水回用部分的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中未发生重大变动。 |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原为恒大童世界(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原为恒大童世界(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17〕86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及本项目的产污现状及范围,本次验收中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于项目6#地块 南侧建设中水站,收集3#~11#地块污水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30%即 3360.36m3/d回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浇洒及市政浇洒取水,雨天等天气用水量较少时暂时储存于回用塔。项目区北侧1#、2#地块及美食街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近期泵送至南侧地块排入花溪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洛坪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后,排入洛坪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南侧3#~16#地块剩余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花溪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中水站需另行环评且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内容同步运营。车库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废气:居民厨房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建筑屋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商业建筑须配套建设排烟道,餐饮商铺油烟按规模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后,烟气经排烟道接入塔楼排烟竖井至楼顶排放。
地下停车场内汽车尾气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排风口位置设置方位应考虑景观影响,不宜设在当路的可视范围。排风口位置设置在项目区绿地内,高度距地面 2.5m,高于成人呼吸带,且应设消声百叶窗,四周须以植被加以装饰和掩盖,上面种植草坪覆盖,遮挡排气口,使其不影响项目区整体美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植被对废气的吸收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人群的直接影响。
加强对停车场的进出管理,在地下车库出入口附近可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对废气也将起到一定的净化, 尽量缩短汽车出入口停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③噪声:本项目商业用房主要为服饰店、办公楼和门面店,没有餐饮、大型超市、电影院等商铺,其声源较弱,预计对住宅楼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 dB(A)限值)。
在靠近云潭南路的居民住宅调整房间布局,将卧室设置在西侧和安装双层玻璃建筑外窗等隔音降噪措施,以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小区环境的影响,建筑外窗的隔声等级应符合《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监测方法》(GB/T8485-2002)中“2级”窗的要求(Rw≥25dB),使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 dB(A)限值)。
④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固定垃圾收站,因地制宜地设置分类垃圾箱,生活垃圾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做到日产日清。对项目区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严禁随意丢弃垃圾。由专人运至项目区垃圾收集点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置。
建议项目区垃圾收集点设置应与住宅及办公区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方便运输,做好隔离及卫生防护措施,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垃圾收集要逐步实行分类化,以减少垃圾的填埋量,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本项目位于花溪区,花溪区燕楼规划在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若项目建成营运后,花溪燕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已建成营运, 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至该处综合处置。若本项目营运后,花溪燕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未投运,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商业及办公区产生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大部分外售至资源回收站综合利用,小部分清运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医疗垃圾经预消毒处理后密封包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系统等产生污泥进行浓缩脱水,含水率低于50%的情况下外运至高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经现场核实,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现已建成并已完成相关环保手续(相关附件见附件3:《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筑环表〔2020〕16号2020年1月23日)、附件4:《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筑环排污口审〔2019〕19号2019.12.30))。
本次验收仅针对4#地块、6#地块1-17#楼、S1#楼、S2#楼及地下车库、7#地块、8#地块6#楼、7#楼、9#楼、S1#楼、S2#楼、9#地块1-10#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11#地块1-10#楼、S1#楼及地下室项目。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尚未引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环保设施待后期具体引进的单位进行自主验收,产生的医疗废水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因此本次验收包含的废水为验收地块楼栋居民及物管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车库地面冲洗水。
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的车库店面冲洗水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污水的30%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的要求回用于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地块的绿化、道路浇洒、冲洗车库及公共建筑的空调冷却塔补水,回用剩余的70%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思丫河,其中出水 CODCr、BOD5、NH3-N、TP达到地表IV类水体标准后排入思丫河。本项目的中水回用部分由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验收时一并验收,本次验收不包含。
经监测,本次验收地块污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石油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②废气:项目地上停车场较少,采用自然通风,且停车场周围设置有绿化带,可吸附净化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场排气口分布在本项目范围绿化带内,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将地下车库废气收集后,集中通过竖井排到室外,排气筒高于成人呼吸带。项目设置多个低矮排气筒,形成无组织排放。
项目住宅厨房使用城市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油烟排入预设的专用烟道,于楼顶集中排放。
项目目前尚未有餐饮企业入驻,待商业及餐馆入驻后,物业管理公司应监督商业和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厨房油烟,油烟经收集后通过预留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商业中的餐饮娱乐业另行申报办理环评手续及验收手续。
项目备用发电机暂未开始使用,所以本次验收不包括发电机产生的废气。
项目目前设置了一处垃圾转运站,位于16#地块,本次验收包含地块无垃圾转运站,故垃圾转运站恶臭待16#地块建成验收时一并验收,本次验收不包含。
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建设中水处理站,无恶臭产生。
本项目农贸市场目前暂无运营单位,待运营单位入驻后,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及验收手续,本次验收中不包含农贸市场恶臭。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排气口分布在本项目范围绿化带内,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将地下车库废气收集后,集中通过竖井排到室外,排气筒高于成人呼吸带。项目设置多个低矮排气筒,形成无组织排放。
经监测,验收地块厂界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的要求,一氧化碳在标准中未作出要求。
③噪声:经现场核实,项目水泵及风机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措施,其中水泵设置在隔音机房内。项目区内设置路牌引导标志及禁止鸣笛标志,无商户使用高噪声音响或高音扩音器进行叫卖或宣传。临近道路建筑采用隔音门窗,并加强绿化设置。
经监测,项目四周噪声需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经现场核实,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尚未引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环保设施待后期具体引进的单位进行自主验收,产生的医疗废物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
项目目前暂无商户入驻,楼栋建设均预留排烟管道,待商户入驻后,餐饮业的相关环保手续及验收手续由商户自行办理。商铺产生的商业垃圾由商户设置垃圾桶,商业垃圾中废纸箱、废包装盒外售或回收利用,不外排,不能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项目目前暂无餐饮企业入驻,待入驻后餐饮单位须在规定地点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在餐厨废弃物产生24小时内,交由有餐饮垃圾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每日由管理人员收集清运至垃圾转运站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处置。化粪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由吸粪车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高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水:经现场核实,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现已建成并已完成相关环保手续(相关附件见附件3:《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筑环表〔2020〕16号2020年1月23日)、附件4:《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筑环排污口审〔2019〕19号2019.12.30))。
本次验收仅针对4#地块、6#地块1-17#楼、S1#楼、S2#楼及地下车库、7#地块、8#地块6#楼、7#楼、9#楼、S1#楼、S2#楼、9#地块1-10#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11#地块1-10#楼、S1#楼及地下室项目。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尚未引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环保设施待后期具体引进的单位进行自主验收,产生的医疗废水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因此本次验收包含的废水为验收地块楼栋居民及物管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车库地面冲洗水。
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的车库店面冲洗水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污水的30%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的要求回用于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地块的绿化、道路浇洒、冲洗车库及公共建筑的空调冷却塔补水,回用剩余的70%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思丫河,其中出水 CODCr、BOD5、NH3-N、TP达到地表IV类水体标准后排入思丫河。本项目的中水回用部分由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验收时一并验收,本次验收不包含。
经监测,本次验收地块污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石油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②废气:根据现场勘查:
项目地上停车场较少,采用自然通风,且停车场周围设置有绿化带,可吸附净化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场排气口分布在本项目范围绿化带内,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将地下车库废气收集后,集中通过竖井排到室外,排气筒高于成人呼吸带。项目设置多个低矮排气筒,形成无组织排放。
项目住宅厨房使用城市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油烟排入预设的专用烟道,于楼顶集中排放。
项目目前尚未有餐饮企业入驻,待商业及餐馆入驻后,物业管理公司应监督商业和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厨房油烟,油烟经收集后通过预留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商业中的餐饮娱乐业另行申报办理环评手续及验收手续。
项目备用发电机暂未开始使用,所以本次验收不包括发电机产生的废气。
项目目前设置了一处垃圾转运站,位于16#地块,本次验收包含地块无垃圾转运站,故垃圾转运站恶臭待16#地块建成验收时一并验收,本次验收不包含。
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建设中水处理站,无恶臭产生。
本项目农贸市场目前暂无运营单位,待运营单位入驻后,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及验收手续,本次验收中不包含农贸市场恶臭。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排气口分布在本项目范围绿化带内,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将地下车库废气收集后,集中通过竖井排到室外,排气筒高于成人呼吸带。项目设置多个低矮排气筒,形成无组织排放。
经监测,验收地块厂界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的要求,一氧化碳在标准中未作出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③噪声:经现场核实,项目水泵及风机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措施,其中水泵设置在隔音机房内。项目区内设置路牌引导标志及禁止鸣笛标志,无商户使用高噪声音响或高音扩音器进行叫卖或宣传。临近道路建筑采用隔音门窗,并加强绿化设置。
经监测,项目四周噪声需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④固废:经现场核实,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尚未引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环保设施待后期具体引进的单位进行自主验收,产生的医疗废物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
项目目前暂无商户入驻,楼栋建设均预留排烟管道,待商户入驻后,餐饮业的相关环保手续及验收手续由商户自行办理。商铺产生的商业垃圾由商户设置垃圾桶,商业垃圾中废纸箱、废包装盒外售或回收利用,不外排,不能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项目目前暂无餐饮企业入驻,待入驻后餐饮单位须在规定地点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在餐厨废弃物产生24小时内,交由有餐饮垃圾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每日由管理人员收集清运至垃圾转运站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处置。化粪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由吸粪车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高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恒大德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原为恒大花溪童世界(一期))4#地块、6#地块1-17#楼、S1#楼、S2#楼及地下车库、7#地块、8#地块6#楼、7#楼、9#楼、S1#楼、S2#楼、9#地块1-10#楼、S1#楼、S2#楼及地下室、11#地块1-10#楼、S1#楼及地下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恒大德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恒大中心
联系人:甘游华
联系电话:13297491264
二、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