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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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1月4日,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验收单位(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马福波、龙来早)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为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位于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贵州贵铝物流有限公司猫山仓库6号库。项目占地13000m2,总建筑面积9050m2。项目环评中设计共设置4条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有搅拌楼(4个)、办公楼、库房、料仓、原料堆放区、职工宿舍、食堂、公厕、职工生活区、实验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27万m3、湿拌砂浆3万m3。目前项目实际建成两条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有2个搅拌楼(每个搅拌楼顶设置2个粉煤灰筒仓、4个水泥筒仓)、办公楼、库房、料仓、原料堆放区、职工宿舍、食堂、公厕、职工生活区、实验室等。本项目(已建成部分)年产商品混凝土14.5万m3、湿拌砂浆1.6万m3(2条生产线)。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完成《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9年8月5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白表[2019] 19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2021年1月4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向我厅申请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1、实际暂时只建设2条生产线(包括建设2座搅拌楼,每座搅拌楼建筑面积240m2,每座搅拌楼顶设置2个粉煤灰筒仓、4个水泥筒仓)。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等未发生变化,项目规模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砂石分离回收+三级沉淀)处理后暂存于厂区清水池, 最终回用于项目混凝土及湿拌砂浆生产用水,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210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小湾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初期雨水由雨水收集池收集经沉淀后可用于厂区抑尘、生产等用水。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共设置24个,每个筒仓仓顶设置 1 套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除尘效率 99.8%)由仓顶排放(排放高度36m),筒仓排放粉尘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表 1 新建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排放限值。

②厂区共设置4套搅拌设备,每套搅拌设备均设置1台单机布袋收尘器,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除尘效率 99%)引至搅拌楼顶上方3m处排放(排放高度 30m)。搅拌工序排放粉尘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新建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排放限值。

③砂石装卸、上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厂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采取全密闭式,并且采用高压喷雾,保持原料表面的湿度,减少砂石堆场粉尘影响。确保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限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

④为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影响,应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需要严密遮盖,水泥、粉煤灰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减少原料的散落;对砂石原料进行洒水或喷雾,确保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限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标准。

⑤食堂厨房油烟经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⑥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尾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搅拌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 85~95dB(A)。项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安装减震垫;风机、空压机安装消声器。项目营运后,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及货物装卸会产生噪声,源强为 75~85dB(A)。进出项目的机动车辆以大型运输车为主,车辆进出时行驶速度较慢,一般为 5~10km/h,中大型车在距离行驶中心线 7.5m 处的噪声值约为 61.2~76.2 dB(A)。为减小进出车辆噪声及货物装卸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营运期间对于进出车辆要加强管理,严格规定进出车辆不得鸣笛、限制其行驶速度并按规定停放车辆;将货物装卸及运输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的装卸及运输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噪声及货物装卸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①实验室成品检测废渣

项目产出的混凝土、湿拌砂浆需定期提取样品进入实验室进行成分比例检测,检测后的样品为混凝土废渣、砂浆废渣,产生量约 0.5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②除尘器收尘灰

本项目筒仓及搅拌工序设置有除尘设施,回收粉尘量为 311.814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③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沉渣

根据前述生产废水量以及浓度可计算得到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沉渣 23.2t/a,重新回用到搅拌站中,不外排。

④设备维修废机油

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机油 0.03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生活垃圾

职工产生生活垃圾 16.5t/a,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送至白云区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实际调查情况: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砂石分离回收+三级沉淀)处理后暂存于厂区清水池, 最终回用于项目混凝土及湿拌砂浆生产用水,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210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小湾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初期雨水由雨水收集池收集经沉淀后可用于厂区抑尘、生产等用水。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共设置12个,每个筒仓仓顶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 99.8%)由仓顶排放(筒仓高36m);厂区共设置2套搅拌设备,每套搅拌设备均设置1台单机布袋收尘器,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 99%)由除尘器呼吸口排放(高度为27m);根据《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中相关要求,搅拌站(楼)应做整体封闭,因此,项目筒仓及搅拌机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仓内形成沉降,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石装卸、上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厂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采取全密闭式,并且采用高压喷雾,保持原料表面的湿度,减少砂石堆场粉尘影响;为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影响,应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需要严密遮盖,水泥、粉煤灰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减少原料的散落;对砂石原料进行洒水或喷雾;经过以上处理措施后,确保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限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食堂厨房油烟经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搅拌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 85~95dB(A)。项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安装减震垫;风机、空压机安装消声器。项目营运后,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及货物装卸会产生噪声,源强为 75~85dB(A)。进出项目的机动车辆以大型运输车为主,车辆进出时行驶速度较慢,一般为 5~10km/h,中大型车在距离行驶中心线 7.5m 处的噪声值约为 61.2~76.2 dB(A)。为减小进出车辆噪声及货物装卸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营运期间对于进出车辆要加强管理,严格规定进出车辆不得鸣笛、限制其行驶速度并按规定停放车辆;将货物装卸及运输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的装卸及运输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噪声及货物装卸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实验室成品检测废渣

项目产出的混凝土、湿拌砂浆需定期提取样品进入实验室进行成分比例检测,检测后的样品为混凝土废渣、砂浆废渣,产生量约0.25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②除尘器收尘灰

本项目筒仓及搅拌工序设置有除尘设施,回收粉尘量为155.907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③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沉渣

根据前述生产废水量以及浓度可计算得到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沉渣 11.6t/a,重新回用到搅拌站中,不外排。

④设备维修废机油

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机油0.03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生活垃圾

职工产生生活垃圾16.5t/a,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送至白云区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砂石分离回收+三级沉淀)处理后暂存于厂区清水池, 最终回用于项目混凝土及湿拌砂浆生产用水,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 210 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小湾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初期雨水由雨水收集池收集经沉淀后可用于厂区抑尘、生产等用水。

经监测,项目化粪池废水排口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共设置12个,每个筒仓仓顶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 99.8%)由仓顶排放(筒仓高36m);厂区共设置2套搅拌设备,每套搅拌设备均设置1台单机布袋收尘器,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 99%)由除尘器呼吸口排放(高度为27m);根据《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中相关要求,搅拌站(楼)应做整体封闭,因此,项目筒仓及搅拌机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仓内形成沉降,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石装卸、上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厂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采取全密闭式,并且采用高压喷雾,保持原料表面的湿度,减少砂石堆场粉尘影响;为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影响,应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需要严密遮盖,水泥、粉煤灰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减少原料的散落;对砂石原料进行洒水或喷雾;经过以上处理措施后,确保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浓度限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食堂厨房油烟经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经监测,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饮食业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搅拌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 85~95dB(A)。项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安装减震垫;风机、空压机安装消声器。项目营运后,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及货物装卸会产生噪声,源强为 75~85dB(A)。进出项目的机动车辆以大型运输车为主,车辆进出时行驶速度较慢,一般为 5~10km/h,中大型车在距离行驶中心线 7.5m 处的噪声值约为 61.2~76.2 dB(A)。为减小进出车辆噪声及货物装卸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营运期间对于进出车辆要加强管理,严格规定进出车辆不得鸣笛、限制其行驶速度并按规定停放车辆;将货物装卸及运输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的装卸及运输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噪声及货物装卸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①实验室成品检测废渣

项目产出的混凝土、湿拌砂浆需定期提取样品进入实验室进行成分比例检测,检测后的样品为混凝土废渣、砂浆废渣,产生量约0.25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②除尘器收尘灰

本项目筒仓及搅拌工序设置有除尘设施,回收粉尘量为155.907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③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沉渣

根据前述生产废水量以及浓度可计算得到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沉渣 11.6t/a,重新回用到搅拌站中,不外排。

④设备维修废机油

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机油0.03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生活垃圾

职工产生生活垃圾16.5t/a,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送至白云区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经过措施处理后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贵州贵铝物流有限公司猫山仓库6号库

联系人:陈柏屹

联系电话:18111805079

3、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1、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

附件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3、20111701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验收监测(3)

附件4、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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