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福波、贵州省环保协会龙来早、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26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35号。本项目占地面积8391平方米,租用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53号的一幢大楼,租用范围为该幢大楼的地下2层,地面1层至8层(其中不包括已出租的门面铺面)。项目总投资3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已建成投入运行。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20年2月,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4月6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云表〔2020〕04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项目属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项目已于2020年4月24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91520103MA6DX3761Y001Z。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云表〔2020〕04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本次验收范围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分开处理,项目拟在项目区域负一层设置处理能力为6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项目建成后全院医疗废水排放量为57.505m3/d,项目化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手术室废水经消毒池消毒预处理,再与地面清洗废水、门诊诊疗废水、洗涤废水、住院病人生活用水、陪护人员生活用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60m3/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先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再与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直接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最终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②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污水处理设备产生恶臭的环节主要有沉淀、污泥浓缩与脱水等。恶臭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硫醇类、硫醚类、硫化物、醛类、脂肪类、胺类、酚类等,对污水处理设备而言,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NH3和H2S为主。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难以定量,需采用除臭剂进行除臭,对废水处理设施臭气进行除臭时,可对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因子具有快速捕捉、清除以及控制作用,最终达到除臭的效果,最后通过排气扇排入外环境(排气扇换气位置不能向居民集中或人群集中的方向排放)后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本项目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时均采用封闭措施,且暂存时间不超过48h,环评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保持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卫生,并投放除臭剂,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对医院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饮食业油烟:项目于大楼八楼楼顶设有食堂提供员工用餐,不为病人提供用餐,项目拟定员工402人,食堂提供中午一餐。项目设有3个灶台,属于中型餐饮。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须在灶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油烟废气,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出,拟定排气筒设置于八楼楼顶食堂上方, 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减少周边环境的影响。厨房产生的油烟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75%),项目采用处理风量约为6000m3/h的风机进行抽风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中型规模要求。
③噪声:项目通风(排风)设施、医疗设备、机组、空调外机采取减震垫、密闭措施后有效的降低了噪声的影响,并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吸声、隔声等处理后,再经过空间衰减,医院边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运行期间,项目噪声大多来自病人看病就诊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其声压级一般在55~65dB之间,经门窗隔噪后,将降低至45~55dB之间,再经过空间距离衰减后,到达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点的声压值很小,对其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保持其稳态运行。且合理分布设备,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减少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②采用隔声技术,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应放置在单独的构筑内,通过隔声减少噪声强度。③减振:设备安装时,采取设置隔振垫、减振器以及弹性支撑等措施。④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保持其稳态运行。⑤合理分布设备,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⑥采用实体隔墙,砌到水泥天花的顶部,然后采用无机纤维喷涂层密封在墙体里面,然后用吸声材料来做吊顶。⑦住院室的门作好隔声处理,使用橡胶密封条或考虑用双重玻璃。⑧加强管理,在大楼每一层设置禁止喧哗等告示。在拟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本项目外环境噪声源,主要为外道路汽车产生的噪声污染,经类比同类型道路,车辆噪声贡献值为60~65dB,将对医院的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特别是西侧和东侧紧邻城市道路,项目病房设置于大楼高层,经建筑隔声后外环境对其影响较小。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医院道路旁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标识。采取以上措施后,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室内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专人负责日产日清,清运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医疗废物:废药品等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打包后,分类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待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运走处理。③餐饮垃圾:餐饮垃圾中所含的各种有机物质在夏天极易腐蚀,餐饮垃圾中剩菜汤、馊水等含量很大,容易在垃圾的收集、运输过程中造成污染。同时餐饮垃圾又是垃圾填埋场所渗滤液的主要来源,也是大气污染和苍蝇滋生重要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对餐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每天由有餐饮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油水分离器在对餐饮废水进行隔油处置时产生的浮油与餐饮垃圾一起由有餐饮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④污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两天清理一次,经过投加石灰干化消毒脱水后(含水率≤60%),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与医疗垃圾一起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医院不得擅自处置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建设单位应将项目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避免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散发异味,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需将医疗废物暂存间用挡板隔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一部分存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医疗废物和污泥均用专用收集袋或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分别密闭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此,项目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提出以下条件:应设有密封措施,设专人管理,防鼠、防蟑螂、防盗窃、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加锁)。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必须防渗处理(硬化或瓷瓦),有上水(室外),下水(室内通向污水处理系统)。库房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示和“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及其它废物”(字样),分类收集,将损伤性和感染性及其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专用袋、锐器盒),并进行标示。入库房时,要分类登记,医疗废物要有计量,并盛装于周转箱内。库房外明显处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警示标示及张贴医疗废物收集时间字样。配有紫外线灯和消毒液喷洒设施。另外,还得满足以下四点:A、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B、暂存点基础必须防渗,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C、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D、医疗废物要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其他要求。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门诊诊疗用水、手术废水、化验室废水、洗涤废水、住院病人生活用水、陪护人员生活用水、地面清洗废水)、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餐饮废水。
经现场核实,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分开处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手术室废水经消毒池消毒预处理,再与地面清洗废水、门诊诊疗废水、洗涤废水、住院病人生活污水、陪护人员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标准后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化粪池污水中废水污染物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口污水中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标准。
②废气:本次验收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饮食业油烟废气。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负一层的密闭污水处理间,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定期由清洁人员喷洒除臭剂;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清洁人员消毒,保持暂存间的清洁卫生并投放除臭剂,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48h;项目于大楼八楼楼顶设有食堂提供员工用餐,厨房共有3个灶台,灶台上方设置了集气罩收集油烟废气,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于屋顶排出。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饮食业油烟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气体污染物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的要求,食堂饮食业油烟废气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表2中型规模浓度限值。
经监测,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污染物氨、硫化氢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食堂饮食业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表2中型规模浓度限值。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医疗活动、水冷式中央空调机组、水泵、通风(排风)设施、医疗设备、空调外机。
经过现场勘查,项目通风(排风)设施、医疗设备、机组、空调外机采取减震垫、密闭措施、污水处理站水泵位于负一层密闭房间内,采取减震措施。病人看病就诊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采取在大楼每一层设置禁止喧哗等告示、住院室用双重玻璃等措施,项目病房设置于大楼高层,经建筑隔声后外环境对其影响较小。在医院道路旁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标识。项目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药品等医疗废物、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经现场核实,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专人负责日产日清,清运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分类收集,每天由有餐饮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隔油池在对餐饮废水进行隔油处置时产生的浮油与餐饮垃圾一起由有餐饮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废药品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消毒脱水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与医疗废物一起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危废暂存间配有紫外线灯和消毒液喷洒设施。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门诊诊疗用水、手术废水、化验室废水、洗涤废水、住院病人生活用水、陪护人员生活用水、地面清洗废水)、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餐饮废水。
经现场核实,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分开处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手术室废水经消毒池消毒预处理,再与地面清洗废水、门诊诊疗废水、洗涤废水、住院病人生活污水、陪护人员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标准后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化粪池污水中废水污染物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口污水中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②废气:本次验收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饮食业油烟废气。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负一层的密闭污水处理间,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定期由清洁人员喷洒除臭剂;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清洁人员消毒,保持暂存间的清洁卫生并投放除臭剂,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48h;项目于大楼八楼楼顶设有食堂提供员工用餐,厨房共有3个灶台,灶台上方设置了集气罩收集油烟废气,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于屋顶排出。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饮食业油烟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气体污染物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的要求,食堂饮食业油烟废气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表2中型规模浓度限值。
经监测,厂界臭气污染物氨、硫化氢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食堂饮食业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表2中型规模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医疗活动、水冷式中央空调机组、水泵、通风(排风)设施、医疗设备、空调外机。
经过现场勘查,项目通风(排风)设施、医疗设备、机组、空调外机采取减震垫、密闭措施、污水处理站水泵位于负一层密闭房间内,采取减震措施。病人看病就诊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采取在大楼每一层设置禁止喧哗等告示、住院室用双重玻璃等措施,项目病房设置于大楼高层,经建筑隔声后外环境对其影响较小。在医院道路旁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标识。项目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④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药品等医疗废物、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经现场核实,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专人负责日产日清,清运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分类收集,每天由有餐饮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隔油池在对餐饮废水进行隔油处置时产生的浮油与餐饮垃圾一起由有餐饮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废药品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消毒脱水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与医疗废物一起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危废暂存间配有紫外线灯和消毒液喷洒设施。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35号
联系人:宋胜龙
联系电话:18785015800
二、验收报告编制、环评编制、环保工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219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
附件1: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1229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