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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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12月21日,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运营/验收单位(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马福波、龙来早)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26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翁岩村集体标准厂房1号楼,租用贵阳展源众益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项目通过在已建厂房内部改造进行生产。项目所在建筑厂房总高5层,项目租用厂房第1层及第4层的1部分作为仓库,项目租用的第4层(面积:1000m2)全部用于仓库储存原料及成品,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实验室等相关生产区域都位于项目一楼。厂房第2层及第三层为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办事处,第5层厂房为空置状态。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6月30日以筑环表〔2020〕64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020年12月21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向我厅申请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0〕64号)”,项目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实验内容增加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不属于重大变更,工程建设内容环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实际未建设,原因为纯水制备仪器中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柱、废活性炭由厂家直接更换带走,企业无需自行拆卸储存;空调净化系统过滤器如出现积灰,自行拆卸清洗,如出现老旧等问题由厂家更换带走,无需自行储存。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中第12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处置改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方式任为委托外单位处置,只是不做暂存,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不提供食堂和住宿,因此无餐饮废水和住宿用水,主要用水为纯水制备用水、实验室清洗用水、洗衣用水、员工生活用水、厂区清洁用水。

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通过中和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厂区清洁废水全部进入厂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管网,最终进入花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生产流程主要为自动口罩机加工生产,冷压式封口机封口,包装机包装,成品出库。超声波点焊机利用超声波振动焊接口罩耳带,主要产生极少量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空调净化系统换气后,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整个生产过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不对本项目大气污染源进行定量分析。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时空压机、包装机等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在经过建筑隔挡以及进行防噪措施后,项目生产厂区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为降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严格执行声源降噪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此外,还应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及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

为了进一步减轻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住户和声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本项目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

②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单独的隔间内,并对隔间墙壁做好吸声防护。

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将设备安置远离厂界。

④空压机、空调机组采取消声、减振和使用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声波的传播途径,比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⑤工作人员严格作业,严禁夜间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剪切废料。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废弃包装物:本项目产生的包装废弃物主要是包装时产生的废纸或塑料和生产原料所带的包装物等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剪切废料:切割过程产生的无纺布废料不含或沾染危险物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空调净化系统废滤材、纯水设备废活性炭及废离子交换柱。

废离子交换柱:纯水制备仪器中的离子交换柱在柱子出现老化或使用有问题时进行更换,更换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仪器中的活性炭出现老化或使用有问题时进行更换,更换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废滤材:空调净化系统中有使用到过滤器材,在使用出现老化或使用有问题时进行更换,更换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实际调查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生产流程主要为自动口罩机加工生产,冷压式封口机封口,包装机包装,成品出库,主要产生极少量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空调净化系统换气后,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不提供食堂和住宿,因此无餐饮废水和住宿用水,主要用水为纯水制备用水、实验室清洗用水、洗衣用水、员工生活用水、厂区清洁用水。

    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通过中和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厂区清洁废水全部进入厂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管网,最终进入花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时空压机、包装机等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源强约为60-80 dB(A)。营运期采取以下措施后,对周围影响较小: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

②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单独的隔间内,并对隔间墙壁做好吸声防护。

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将设备安置远离厂界。

④空压机、空调机组采取消声、减振和使用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声波的传播途径,比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⑤工作人员严格作业,严禁夜间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剪切废料。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废弃包装物:本项目产生的包装废弃物主要是包装时产生的废纸或塑料和生产原料所带的包装物等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剪切废料:切割过程产生的无纺布废料不含或沾染危险物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空调净化系统废滤材、纯水设备废活性炭及废离子交换柱。

纯水制备仪器中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柱、废活性炭都是由厂家直接更换带走,企业无需自行拆卸储存;空调净化系统过滤器如出现积灰,自行拆卸清洗,如出现老旧等问题由厂家更换带走,无需自行储存。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经监测,项目化粪池废水排口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通过中和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厂区清洁废水全部进入厂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管网,最终进入花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经监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生产流程主要为自动口罩机加工生产,冷压式封口机封口,包装机包装,成品出库。超声波点焊机利用超声波振动焊接口罩耳带,主要产生极少量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空调净化系统换气后,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时空压机、包装机等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源强约为60-80 dB(A)。营运期采取以下措施后,对周围影响较小: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

②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单独的隔间内,并对隔间墙壁做好吸声防护。

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将设备安置远离厂界。

④空压机、空调机组采取消声、减振和使用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声波的传播途径,比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⑤工作人员严格作业,严禁夜间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剪切废料:切割过程产生的无纺布废料不含或沾染危险物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纯水制备仪器中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柱、废活性炭都是由厂家直接更换带走,企业无需自行拆卸储存;空调净化系统过滤器如出现积灰,自行拆卸清洗,如出现老旧等问题由厂家更换带走,无需自行储存。

 

①经过措施处理后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危险废物主要为空调净化系统废滤材、纯水设备废活性炭及废离子交换柱。

③废弃包装物:本项目产生的包装废弃物主要是包装时产生的废纸或塑料和生产原料所带的包装物等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④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剪切废料。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振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翁岩村集体标准厂房1号楼一层

联系人:周声雷

联系电话:13984191781

3、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219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8185101026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贵阳振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意见和签到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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