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青岩北入口景观及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验收单位(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老师、贵州省环科院付老师、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尹老师)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934.04m2,总建筑面积11789.83m2,其中地下9926.63m2,地上1863.2m2,项目拟建停车位923个,其中地下430个,地上393个,大巴车车位35个,机动车位219个,自行车车位112个,电瓶车27个,本项目不涉及餐饮、娱乐和商业。本项目原建设单位为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移交给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于2014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完成《青岩北入口景观及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原贵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4月28日以筑环表〔2014〕24号文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020年11月20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二、项目变动情况
建设项目试运行产生的冲洗废水处置去向:由“车库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40m3)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岩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变动为“车库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20m3)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岩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以及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4 m2,投资总概算为826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0.5万元。
(2)营运期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本项目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停车场不设置洗车场,无洗车废水排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说明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车库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岩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地面停车位比较分散,场地较为开阔,利于汽车尾气排放,汽车尾气经过空气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库设机械排烟系统,换气次数按6次/h计算,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尾气采用机械抽排风,由排气筒抽排引出,排气筒高于地面2.5m,排气筒的位置和数量依据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一般距离30m设置一个排气筒,本项目的排气筒共有12个,不同的排气筒之间有防火隔断分开,发生火灾时,每一个隔断区的排气筒作为单独的排烟筒使用,平时作为汽车尾气的排气筒使用。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CO≤1000 mg/m3、THC≤120 mg/m3、NOx≤12 mg/m3)的规定。
(4)在项目运营期间,应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项目内的车流方向,保持区内的车流畅通;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尤其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确保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和来往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预计年产生总量约87t。设专人负责,定期定时打扫;停车场内每隔一定间距设置1个垃圾筒,整个停车场设置50个,垃圾桶的垃圾由专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贵阳市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
实际调查情况:
(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3m2,投资总概算为6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7.08万元。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20m3)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地下停车场设有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设计按汽车库容积6 次/h换气次数计算,采用专用低噪声混流排烟风机和玻璃钢风管。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专用竖向通风井收集后通过沿绿化带排放,排风口设计应符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1998)相关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设于绿化带中,并加强绿化,多种植对汽车尾气污染物吸附能力较强的树种,项目车库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同时也不会影响项目区域自身空气环境质量。
(4)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车辆进出场产生的噪声,停车场内,合理规划项目内的车流方向、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
(5)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项目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停车场汽车废气。
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废气从专用排气口排出,送风口设在绿地区域,并采取适当的装饰处理。经监测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废气中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经监测,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②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监测,项目污水总排口污水污染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③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项目采取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尤其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岩北入口景观及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联系人:芦军
联系电话:0851-85866206
2、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望城坡青岩堡B32栋1-2层32-1号
联系人:田宏月
联系电话:0851-83865909
3、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219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1:青岩北入口景观及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专家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4: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