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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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3月15日,贵阳水务集团花溪区水务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贵阳水务集团花溪区水务有限公司)、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水务集团花溪区水务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福波、贵州省环保协会龙来早、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5日至4月12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花溪区高坡乡,工程建设内容有新建拦河堰一座,水厂一座,泵房两座,水池两座,压力管3590m和配水管网68839m等,工程建成后,将解决高坡乡石门村、扰绕村、大洪村、高坡村、新安村、街上村、摆龙村、平寨村、云顶、五寨村以及四所小学、一所中学、高坡乡机关及部分企业用水的引水不安全问题,涉及到口数量共计7861人,供水量为44.5万m3/a。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7年,环评单位编制完成《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3月贵阳市花溪区环境保护局以花环表字【2017】32号发文对报告进行批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自来水供应根据通用工序划分,企业设计通用工序为水处理,处理能力低于500立方每天,则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申报工作。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花溪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花环表字【2017】32号)”,项目工艺未发生变化,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项目运营期会产生少量的滤池反冲洗水、污泥压滤水。反冲洗废水考虑用潜水泵输往配水井作原水使用。污泥脱水滤液由于浊度较高,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附近农灌用水,不外排。根据现场调查,水库管理所附近有大量灌木林地和荒草地,足以接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污废水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才可农灌。

②废气:自来水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会排放生产废气,环评报告对大气防治措施不做要求。

③噪声:净水厂噪声源主要为栅渣输送机、潜污泵、砂水分离器、搅拌器、刮泥机、鼓风机、污泥回流泵、剩余污泥泵、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等,噪声的控制采取对噪声源采用隔声罩设计、加消声器控制管道噪声、提高鼓风机房围护结构的隔声能力,调整风机在风机房中的位置等措施,将有效的减少噪声,使其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水厂外排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剩余污泥及生活垃圾。污泥:污泥主要来源与原水中含有的泥砂及水质净化过程中投加的絮凝剂,一般净水污泥中含BOD含量约80mg/L,COD的含量约500mg/L,污泥经过浓缩机浓缩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化粪池污泥:化粪池里面产生的污泥主要为人粪便,环评要求定期清掏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输水管线:运营期需对管线进行维护,定期更换易损件,如阀门。这些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少,更换后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淤泥:马鼻河水质较好,检查井中沉淀的淤泥量较小, DN500输水管线,一年至少清理一次,打开放空阀放空处理,淤泥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项目产生的全厂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灌。

②废气:自来水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会排放生产废气,环评报告对大气防治措施不做要求,验收要求日常对其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证水厂的正常运行,且周边无居民住户,工业企业,大气环境良好。

③噪声:净水厂噪声源主要为栅渣输送机、潜污泵、砂水分离器、搅拌器、刮泥机、鼓风机、污泥回流泵、剩余污泥泵、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等,噪声的控制采取对噪声源采用隔声罩设计、加消声器控制管道噪声、提高鼓风机房围护结构的隔声能力,调整风机在风机房中的位置等措施,将有效的减少噪声,使其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污泥:污泥主要来源与原水中含有的泥砂及水质净化过程中投加的絮凝剂。污泥产生量不大,水厂将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化粪池污泥:化粪池里面产生的污泥主要为人粪便,定期清掏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输水管线:运营期需对管线进行维护,定期更换易损件,如阀门。这些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少,更换后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淤泥:检查井中沉淀的淤泥量较小, DN500输水管线,一年至少清理一次,打开放空阀放空处理,淤泥对环境影响较小。

、整改内容

、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施工期采用在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选择上,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对排烟量较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及尾气净化器;严格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可以大大减少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自来水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会排放生产废气,环评报告对大气防治措施不做要求,验收要求日常对其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证水厂的正常运行,且周边无居民住户,工业企业,大气环境良好。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②废水:项目施工期①生产废水:本工程基坑废水主要由降水、渗水和施工用水汇集而成,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其SS浓度约1000~2000mg/L,pH在11~12之间。向基坑投加絮凝剂聚合氯化铝,让废水静置、沉淀4h后抽出收集回用。②生活污水:施工区生活污水经过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出水用于浇灌附近植被。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全厂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灌。

③噪声:项目施工建设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经监测,运营期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水务集团花溪区水务有限公司《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项目》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验收/运营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

地址:贵阳市高坡乡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18985014339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85037447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

附件1: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附件2:313 312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专家签到表

附件3:21022601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苦蒿冲提水工程项目验收监测

附件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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