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贵阳中石化元通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花溪改毛贰号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江西群力公司)、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中石化元通能源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福波、贵州省科学院邹金鑫、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0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乡改毛村孟关大道东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530m2,总建筑面积1076.93 m2,主要包括站房1栋、加油岛、油罐区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8月已建成投入运行。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6年12月,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贵阳花溪改毛贰号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月6日,贵阳市花溪区环境保护局以花环表字〔2017〕04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项目属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7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编码:91520111MAAJQFLT65001U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花溪改毛贰号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贵阳市花溪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阳花溪改毛贰号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花环表字〔2017〕04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本次验收范围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厨房产生的餐饮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项目清洗地面污水经过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再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污水排放浓度执行两种情况:一是孟关污水处理厂运行前,项目污水最终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是孟关污水处理厂运行后,项目污水可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对陈亮河影响较小。
②废气:加油站项目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是储油罐灌注、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逸出进人大气环境,从而引起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另外就是食堂油烟废气。
由于项目四周无高大建筑物,三面开敞,风扩散能力强,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扩散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对于加油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由于其在项目区内行程很短,并且加油岛四周完全敞开,风扩散能力强,因此,加油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由于该罐密闭型较好,顶部有不小于0.5m的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也不小于0.3m,因此储油罐罐室内气温比较稳定,受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可减少油罐小呼吸蒸发损耗,延缓油品变质。另外,本加油站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等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为减少加油机作业时由于跑冒滴漏造成的非甲烷总烃损失,本环评要求加油站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油品暴露时间,从管理和作业上减少排污量。
针对加油站食堂油烟废气,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食堂楼顶安装一套油烟净化系统,其净化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为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③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进出加油站车辆鸣笛、行驶及加油机和加油泵产生的声音。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对泵体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在项目区域内加强交通管理,做好交通疏导,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车速,同时,禁止在区域内鸣喇叭;备用发电机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防振、消声措施控制,主机房墙面贴吸声材料,站区内、外加强绿化等尽量减小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项目建成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各类废抹布、废油、石棉,清理油罐、容器产生的各类油泥、废渣等危险固废、隔油池浮油,该类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另外就是员工生活垃圾、厨房餐厨垃圾。清洗油罐产生的废液废渣、隔油池浮油不能随意堆弃或焚烧,各类废抹布、废油、石棉,等危险固废应分类单独收集,暂存在站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生活垃圾由厂区员工日产日清,收集后按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分类收集暂存在生活垃圾池,并及时清理外送,交由开花溪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防止固废的过量堆积带来的诸如产生臭味、滋生病菌等不良后果。项目应设置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转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食堂在制作食物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弃食材,食物残渣,其员工食用不完的食物,全部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桶装收集后,送周围较近村民做养猪饲料,不外排或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影响。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本项目的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厨房产生的餐饮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1)经过现场勘查核实,孟关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运行,项目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孟关污水处理厂。
(2)项目地面清洗污水经截污沟流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餐饮废水经厨房排口处隔油池处理后均进入化粪池,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孟关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化粪池污水中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②废气:根据现场勘查,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储油罐灌注、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油气、汽油及柴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食堂厨房产物产生的油烟废气。验收期间,项目双枪甲醇加液机已建设但未投入使用,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汽油加油机4台(92#及95#两台、95#及98#两台)中98#暂未投入使用,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
项目储油罐灌注、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逸出进人大气环境,根据现场核实项目采用密闭加油、卸油设备,加强密封性,配套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有效减少废气泄漏。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各指标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食堂厨房使用电磁炉,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表2浓度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管线液阻、气液比均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油烟净化器排口饮食业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表2浓度限值。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进出加油站车辆鸣笛、行驶及加油机和加油泵产生的声音。
经过现场勘查,项目加油机、加油泵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区域内实行交通管理,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车速,同时设置区域内禁鸣喇叭标识;主机房墙面贴吸声材料,站区内、外设置绿化。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经监测,项目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④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各类废抹布、废油、石棉,清理油罐、容器产生的各类油泥、废渣等、隔油池浮油,员工生活垃圾、厨房餐厨垃圾。
经现场核实,项目废油、石棉、油罐及容器产生的各类油泥、废渣、隔油池浮油等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各类废抹布与员工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房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单独收集后交由附近村民用作饲料,不外排。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水:本项目的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厨房产生的餐饮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1)经过现场勘查核实,孟关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运行,项目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孟关污水处理厂。
(2)项目地面清洗污水经截污沟流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餐饮废水经厨房排口处隔油池处理后均进入化粪池,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孟关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化粪池污水中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②废气:根据现场勘查,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储油罐灌注、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油气、汽油及柴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食堂厨房产物产生的油烟废气。验收期间,项目双枪甲醇加液机已建设但未投入使用,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汽油加油机4台(92#及95#两台、95#及98#两台)中98#暂未投入使用,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
项目储油罐灌注、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逸出进人大气环境,根据现场核实项目采用密闭加油、卸油设备,加强密封性,配套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有效减少废气泄漏。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各指标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食堂厨房使用电磁炉,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表2浓度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管线液阻、气液比均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油烟净化器排口饮食业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表2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进出加油站车辆鸣笛、行驶及加油机和加油泵产生的声音。
经过现场勘查,项目加油机、加油泵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区域内实行交通管理,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车速,同时设置区域内禁鸣喇叭标识;主机房墙面贴吸声材料,站区内、外设置绿化。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经监测,项目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④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各类废抹布、废油、石棉,清理油罐、容器产生的各类油泥、废渣等、隔油池浮油,员工生活垃圾、厨房餐厨垃圾。
经现场核实,项目废油、石棉、油罐及容器产生的各类油泥、废渣、隔油池浮油等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各类废抹布与员工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房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单独收集后交由附近村民用作饲料,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中石化元通能源有限公司《贵阳花溪改毛贰号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中石化元通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溪社区养牛村甲秀南路东侧
联系人:付伟
联系电话:17385195864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219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
附件1:1223贵阳花溪改毛贰号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2:贵阳花溪改毛贰号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4:油气回收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