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贵阳国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华田北尚御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贵阳国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国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福波、贵州省环保协会龙来早、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大山洞村。项目占地面积118827.2m2,总建筑面积为278705.63m2。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幼儿园、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60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6万元。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8月已建成投入运行。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7年9月,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华田北尚御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6日,贵阳市环境保护局以筑环表〔2017〕126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则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申报工作。
二、项目变动情况
1、项目实际未建中水处理站,全部污水均进入贵阳市白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实际增设4个公厕。
3、地下车库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进化粪池,未回用。
以上变动中全部污水均进入贵阳市白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取得白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以及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项目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量不小于项目总污水量的30%,用于项目区绿化、车库冲洗补充用水等。其余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入市政污水管道输送到白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放大路河。本项目中水用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地下车库冲洗水:地下车库个月冲洗一次。冲洗水在地下车库设置隔油沉淀池后回田不外排。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废合流制的排水体制。屋面雨水设雨水斗,阳台设地漏与雨水分开单独排水,雨水经汇集后再排入云环路市政雨水管网。
②废气:本项目的地下车库汽车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将送风口设在楼间绿地区域,并采取适当的装饰处理,既保证送风质量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专用排气筒应远离人群活动场所,设置高度高于地面2.5m,以减少对人群的影响。柴油发电机废气由专用排气筒排入高于楼顶2.5m的高空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入室垃圾均袋装密封,垃圾间密闭避光,做好防渗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喷洒除臭剂和杀虫剂,减少蚊虫的滋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运至贵阳市比例坝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③噪声: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生产生活用房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的管理,禁止采用高音方式叫卖商品和在正常休息时间内作商品宣传活动及室内装修工作。利用绿化控制噪声。在道路的一侧分别建宽幅绿化带,并依地势对项目内部进行合理的绿化布局,既起到了吸声、降噪的作用,又能阻挡扬尘,美化环境。
④固体废物:项目的生活垃圾每天由项目物管部门收集后放入垃圾收集点,然后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至贵阳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垃圾集中收集点产生的渗滤液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尽可能的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②将渗滤液用导管排出并进行处理,将雨水和地下水在与垃圾接触之前排出,以防止或减少渗滤液的产生。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垃圾,需设置专用的医疗垃圾桶收集,暂存于独立房间内,交由贵州省危废处置中心暨贵阳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干化后同生活垃圾一起运至贵阳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有效处置,外排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项目环评及批复中要求建设中水处理站,而项目位置毗邻贵阳市白云区污水处理厂约300米处,目前贵阳市白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较低,可以处理该项目生产的污水,为此,本项目向贵阳市白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项目内部不设置中水回用设施,全部污水均进入贵阳市白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于2019年12月31日根据白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签发处理单同意该项目内部污水全部进入贵阳市白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5。故此项目不设置中水回用处理站。②项目目前暂未有企业入驻,故企业餐饮废水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未运营,故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水不包含在本次验收中。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住宅及公厕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冲洗水,地下车库冲洗水进入隔油沉淀池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贵阳市白云区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①项目地上停车场较少,采用自然通风,且停车场周围设置有绿化带,可吸附净化汽车尾气。②项目住宅厨房使用市政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油烟排入预设的专用烟道,于楼顶集中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③项目目前暂无商户入驻,商业楼建设预留排烟管道,待商户入驻后自行办理相关环保及验收手续,产生油烟的商业和餐馆自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厨房油烟,油烟经收集后通过预留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④项目柴油发电机暂未开始使用,所以本次验收无发电机产生的废气。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及公厕恶臭。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排气口分布在本项目范围绿化带内,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将地下车库废气收集后,集中通过竖井排到室外,排气筒高于成人呼吸带。项目设置多个低矮排气筒,形成无组织排放。厂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设置15个垃圾收集点,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收集点喷洒除臭剂和杀虫剂,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的4个公厕定期由清洁人员清扫,并在周围设置了绿化带,厂界生活垃圾及公厕恶臭需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 864—2013)表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噪声:项目内的噪声设备有车库排风设备、泵房、配电房等,经隔声、降噪后对项目内居民影响不大;项目对周围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主要来自项目车辆的交通噪声。
经现场勘查,项目车道边均设置了绿化带,汽车出入口设置禁止鸣笛、限速的标志标牌,项目水泵、风机置于地下车库,设置独立基础、专用隔声设施、消声器、减振底座等。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经现场勘查,项目目前固体废物产污实际情况为:①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暂未运营,无医疗垃圾产生,后期社区卫生服务站单位入驻并开始运行时,应设置专用垃圾桶收集存放在独立房间内,交由具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部门处理。②项目暂无餐饮企业入驻,待商户入驻后,商户自行办理环保及验收手续。餐饮单位在规定地点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在餐厨废弃物产生24小时内,交由获得有餐饮垃圾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的收集、处理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居民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每日由清洁人员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间,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垃圾收集间定时喷洒消毒、除臭药剂。化粪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由吸粪车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排气口分布在本项目范围绿化带内,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将地下车库废气收集后,集中通过竖井排到室外,排气筒高于成人呼吸带。项目设置多个低矮排气筒,形成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15个垃圾收集点,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收集点喷洒除臭剂和杀虫剂,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的4个公厕定期由清洁人员清扫,并在周围设置了绿化带。
经监测,厂界停车场尾气中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一氧化碳在标准中未作出要求。厂界空气中硫化氢、氨均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 864—2013)表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住宅及公厕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冲洗水,地下车库冲洗水进入隔油沉淀池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贵阳市白云区污水处理厂。
经监测,化粪池污水中废水污染物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磷酸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③噪声:项目车道边均设置了绿化带,汽车出入口设置禁止鸣笛、限速的标志标牌,项目水泵、风机置于地下车库,设置独立基础、专用隔声设施、消声器、减振底座等。
经监测,项目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居民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每日由清洁人员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间,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垃圾收集间定时喷洒消毒、除臭药剂。化粪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由吸粪车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国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田北尚御景建设项目》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国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尚华城F栋22楼
联系人:刘永德
联系电话:15307961999
二、运营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国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尚华城F栋22楼
联系人:刘永德
联系电话:15307961999
三、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国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尚华城F栋22楼
联系人:刘永德
联系电话:15307961999
四、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219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五、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