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鑫佑程商贸有限公司清镇市铝工业园区标准厂房J栋仓库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25年12月17日,贵州鑫佑程商贸有限公司根据《贵州鑫佑程商贸有限公司清镇市铝工业园区标准厂房J栋仓库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铝城大道南段,公司主要经营危险化学品(片碱)仓储,仅进行单纯的储存,不涉及生产、分装等,片碱储存量11000t,均在生产基地分装成25Kg/袋的袋装成品,片碱来源于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宜化等化工生产单位,经贵州迈达盛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至贵化社区站台库后由汽车运输至厂区进行暂存,再根据需求使用公路运输外运供给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贵州其亚矿业有限公司等作为原料使用,运输过程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企业租赁清镇市优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厂房,设置储存区、值班室/监控室、洗手间及相关的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企业占地面积4391.28m2,储存区为单层建筑,一层门式钢结构,储存区占地面积约4000m2,仓库四周设置导流沟。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财务、安保人员及搬运人员等17人,管理人员3人。实行长白班倒作制 度,每班12小时,年操作日为300天(每年按3600小时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5年7月,贵州清山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贵州鑫佑程商贸有限公司清镇市铝工业园区标准厂房J栋仓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7月2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5〕112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
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贵州鑫佑程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10月9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20198MA6GQUF95X001X)。
项目用地为租赁清镇市优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厂房,总占地面积约4391.28平方米,原为一般货品仓储,于2023年改建为危险化学品(片碱)仓储,改建时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2月2日对其开具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筑环罚(清)字〔2024〕11号),建设单位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建设单位已依法缴纳罚款并暂停营业,经现场踏勘,项目厂址内危化品(片碱)已清运完毕,项目建设为原厂址进行建设,现已按照相关规范改建完成。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2万元。
4、验收范围
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危废暂存间由“10m2”变动为“50m2”,项目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大,且不增加产排污,以上变动对环境产生有利影响。本项目环评要求利用厂房及围墙等建筑物的隔声、吸声,项目实际利用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吸声,加强进出站车辆管理,场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距离衰减等,但未设置围墙,噪声可达标排放,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以上变动在落实环评变动相关要求、满足环保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水
项目仅为袋装片碱的暂存和转运,运营期厂房内部需保持干燥不进行冲洗,日常清洁使扫把及吸尘器,废水仅为生活废水、装卸区清洁废水及洗眼器紧急冲淋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³)中和处理后排入雨水管,装卸区地坪清洁废水(项目散落片碱均清扫后再定期进行场地清洁,清洁废水中片碱含量较少,正常情况清洁废水pH <11)中和处理后与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姚家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1)扬尘
项目氢氧化钠采用袋装(内衬聚乙烯薄膜的编织袋),属怕湿货物,贮存于阴凉、干燥防火的地方,其在储存、输送过程中不会挥发,故无生产废气产生。项目采用电动叉车进行氢氧化钠装卸,采用货车进行氢氧化钠转运工作。装卸过程发生散落时若不及时清扫,碱性扬尘对职工呼吸道及周边植物会产生一定影响,装卸过程发生散落时及时清扫,仓库进出口设置围堰,防止非正常情况下储库内散落氢氧化钠无组织外排,减少踩踏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汽车运输进场及出场、人工装卸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扬尘,存放时轻抬轻放,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运输车辆尾气
项目原料和成品在运输转载过程中,将有汽车尾气产生,尾气中主要成分为CO、NOx及少量HTC。产生的尾气量较少,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由于区域道路设施已经完善,汽车尾气排放具有排放量小、短时、分散、无组织排放的特点,通过自然通风稀释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做好进出车辆的管理,如选择达标排放的车辆、禁止怠速行驶等。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
利用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吸声,加强进出站车辆管理,场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等。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共有20名员工,生活垃圾以平均每人每天产生0.5kg计,则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0kg/d (3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内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委托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置。
散落片碱、废包装袋:搬运过程可能会因搬运不当导致散落,年转运量11000t/a,为440000袋,散落率以0.1‰计,为 44袋,1.1t/a,散落后的片碱用清洁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清洁有盖的容器中暂存于散落片碱暂存区。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中对废碱的划定范围“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碱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强碱性废碱液、固态碱和碱 渣。”,本项目散落片碱不会因散落失效,收集后作为商品外售。散落片碱以44袋计,废包装质量取0.1kg/个,产生量为0.0044t/a,暂存于废包装暂存处,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站。
废机油:项目货运车辆由第三方物流公司配备,故汽车运输及机车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均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电动叉车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1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进行判别,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0m²),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贵州华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5、其他
已落实分区防渗要求,设应急事故池(110m3),设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落实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已编制贵州鑫佑程商贸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贵阳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备案。
四、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根据贵州中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1 月4日~2025年11月5日对贵州鑫佑程商贸有限公司清镇市铝工业园区标准厂房J栋仓库改建项目现场监测结果:
1、生产工况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仓库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实际工况稳定,基本满足项目验收监测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口WW1出水水质pH值、悬浮物、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类等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厂界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已落实分区防渗要求,设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满足已建主体工程环保要求,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落实环境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
2、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表,规范文本。
3、加强项目环保管理工作,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4、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5、厂区产生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鑫佑程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铝城大道南段
联系人:骆总
联系电话:13885044267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中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陆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85128772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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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