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1日,贵州海塑科技管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PE管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贵州海塑科技管业有限公司)、验收单位(贵州海塑科技管业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马福波、龙来早、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日至8月22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海塑科技管业有限公司2014年4月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编制完成《贵州海塑科技管业有限公司PE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4月21日,贵阳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以白环表[2014]11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本项目租用贵阳市白云区景宏工业园贵阳白云景宏玻璃公司厂房。占地面积800m²。拟建PE管1000t一条,项目主要功能:生产区、办公区及仓储区。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定员15人,两班制每班8h,每年工作 300 天。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经混合后放入上料机中通过双螺杆挤出至模具成型”变动为“经混合后放入上料机中添加铜丝再通过双螺杆挤出至模具成型”。
以上变动对环境影响不大,不属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
环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入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白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现状: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入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麦架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环评:1、挤出机产生的异味
项目原料在熔融状态的挤出时会有少量塑料异味产生,呈无组织排放。根据类比同类生产企业监测结果来看,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2、汽车尾气
在项目区道路内行驶的汽车及停车场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具有排放量小、短时、分散等特点,本身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通过自然通风稀释扩散,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现状:1、熔融废气
项目原料在熔融状态的挤出时会有少量塑料异味产生,呈无组织排放。根据类比同类生产企业监测结果来看,厂界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限值要求。车间内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2、汽车尾气
与环评一致。
(3)噪声
环评: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挤出机、切割机、破碎机、冷却塔等机械设备及行驶车辆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墙体隔声、消声、场区内加强交通管理,有序疏导分流、设置车辆禁鸣路段、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场区进出口设置车辆禁止鸣笛的标志,要求门卫义务提醒进出场区的货车在周边干道行驶时缓行、禁鸣。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
现状:与环评一致。
(4)固体废物
环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现状:与环评一致。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海塑科技管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白云区景宏工业园贵阳白云景宏玻璃公司厂房
联系人:诸海波
联系电话:18984031808
(2)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海塑科技管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白云区景宏工业园贵阳白云景宏玻璃公司厂房
联系人:诸海波
联系电话:18984031808
(3)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18096012135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陆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附件
审+22053110+贵州海塑科技管业有限公司PE管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噪声+废水+无组织(1)(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