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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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2022年7月4日,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组织召开了《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运营/验收单位(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龙来早、马福波)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1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工程治理河段由青岩河及杨眉河河段组成,其中青岩河河段治理长度为3.13km,杨眉河河段治理长度为2.394km,总共治理长度为5.524km。青岩河是从大兴国寺下游200m处至东风大桥处,综合治理长度3.13m,河道清淤3.13km。新建防洪堤2.05km(左岸防洪堤 0.888km,右岸1.162km)。杨眉河的范围是从高速公路出口涵洞位置至鸡冠村位置,综合治理长度2.394km,河道清淤2.394km。新建防洪堤1.536km(左岸防洪堤0.746km,右岸防洪堤0.79km)。设计防洪等级为Ⅳ等,青岩河段防洪标准确定为10年一遇,杨眉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

建设时序:1、2020年6月完成《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文件》;

2、2020年11月开始入场进行建设;

3、2021年6月施工完成并进行临时用地的恢复。

2019年7月30日取得了《关于贵州省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2019年7月30日,黔水投咨初设〔2019]7号);2019年11月14日,取得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关于贵州省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筑水字【2019】531号),2020年5月13日,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进行了《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关于申请对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进行设计变更的请示》(2020年5月13日,花水务报〔2020〕69号);2020年6月,取得了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2022年1月,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委托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贵州省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于2022年6月30日取得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省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筑环审【2022】8号。2022年7月4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向我厅申请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基本上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意见及评估意见(筑环科评估书〔2022〕4号)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与建议,各项环保设施满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环评:

(1)水环境

本项目在施工期会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对青岩河及杨眉河水质造成扰动,会对地表水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污染物。

为减轻因机械扰动造成局部水域淤积泥沙中污染物的扩散,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趋鱼措施,减少施工对鱼类的影响。设置导流槽,最大限度控制施工对水质的影响。

施工期处理措施

①车辆、设备定期送往附近的专业公司维修、保养,不在施工场地进行。对施工车辆和设备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

②生活污水

杨眉河治理河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青岩河治理河段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青岩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

③加强施工场地管理

尽量保持场地平整,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以减少土石方等进入河道。雨天禁止疏挖淤泥。

④施工期暴雨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间应关注气象,一旦预报有暴雨出现,施工单位应停止施工。

⑤水生生态减缓措施

青岩河及杨眉河清淤对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时采用对水中鱼类进行驱鱼措施,减少对鱼类的影响,严禁将垃圾丢弃水体,基本不会对地表水产生较大影响,待清淤结束后,对水体扰动结束后,施工区域的水生生物会重新出现,评价范围内流域无国家重点保护鱼类“三场”分布,施工结束后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⑥本项目清淤泥位于临时占地处,泥沙中水份自然蒸干,剩余水分流入引水渠,进入水槽,自然蒸发,减少淤泥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对青岩河及杨眉河水质的影响。

(2)环境空气

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护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进行洒水防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加强回填土堆放场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的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立即运走,不长时间堆积。

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置,装载不过满;对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地面、道路及植被。运输车辆未超载,未使用劣质燃料。

清淤过程对河道底层产生较大扰动,清除淤泥时,含有机物腐殖的污染底泥受到扰动上浮,引起恶臭物质的无组织状态释放。通过进行覆盖遮挡处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本项目对装载机车斗进行加盖封闭,装载机卸湿淤泥时员工进行了现场指挥,已经尽可能防止湿淤泥在料斗外洒落,并且对于少量洒落在料斗附近的湿淤泥,安排了人员监控,随时进行人工清除。

(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在施工期产生噪声,运营期对声环境无影响,即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针对施工期。

高噪声设备(如冲击打桩机)不在休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高噪声作业安排在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挖方、施工垃圾、河道及河道两侧的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三级沉淀池沉淀、河道淤泥。

挖方一部分进行回填,多余的挖方运至贵州省嘉美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施工垃圾由施工单位清运至贵州省嘉美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处理。河道及河道两侧的垃圾进行简易干化后袋装运往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处置。淤泥清淤后立即袋装后清运至消纳场,对于含水率较高的淤泥,添加生石灰进行干化处理后袋装清运至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三级沉淀池沉淀定期清掏后与淤泥一起袋装后清运至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

 

实际调查情况:

(1)水环境

杨眉河治理河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青岩河治理河段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青岩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

疏干基坑尾排水利用潜水泵将水抽至三级沉淀池,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引至河道导流槽排放。设备清洗废水循环使用、混凝土搅拌泥浆水、混凝土养护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垃圾沥干的渗滤液垃圾中的水引至河道导流槽排放。淤泥清淤产生的渗滤液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引至河道导流槽排放。

(2)环境空气

①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护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进行洒水防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加强回填土堆放场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的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立即运走,不长时间堆积。

②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置,装载不过满;对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地面、道路及植被。运输车辆未超载,未使用劣质燃料。

③清淤过程对河道底层产生较大扰动,清除淤泥时,含有机物腐殖的污染底泥受到扰动上浮,引起恶臭物质的无组织状态释放。其影响范围是施工河道周边,通过进行覆盖遮挡处理后可有效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④本项目对装载机车斗进行加盖封闭,装载机卸湿淤泥时员工进行了现场指挥,已经尽可能防止湿淤泥在料斗外洒落,并且对于少量洒落在料斗附近的湿淤泥,安排了人员监控,随时进行人工清除。

(3)声环境

高噪声设备(如冲击打桩机)不在休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高噪声作业安排在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4)固体废物

挖方一部分进行回填,多余的挖方运至贵州省嘉美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施工垃圾由施工单位清运至贵州省嘉美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处理。河道及河道两侧的垃圾进行简易干化后袋装运往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处置。淤泥清淤后立即袋装后清运至消纳场,对于含水率较高的淤泥,添加生石灰进行干化处理后袋装清运至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三级沉淀池沉淀定期清掏后与淤泥一起袋装后清运至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

2、运营期

环评:

(1)水环境

①正常情况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工程的建成,加大了青岩河及杨眉河泄洪能力,减少河道侵蚀,一定程度上引起青岩河及杨眉河的水文及泥沙情势变化,有利于行洪。河底淤泥清理后,消除内源污染隐患,水质趋于好转。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污染物排放,因此本工程在运营期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治理河段地表水环境质量。

②非正常情况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事故情况下青岩河沿线污水管线破裂导致截污管污水进入河道中或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导致水体受污染,将受污染的水体汇入青岩河及杨眉河,从而影响青岩河及杨眉河水质。因此为防止出现截污工程事故排水对青岩河及杨眉河水体造成严重污染,项目在施工期严格选材、严格用料,提高了工程质量,且根据设计及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了各项设施的规模,严防出现截污管道破裂及接口松动现象,并加强周边环境管理,防止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流;在运营期加强运行管理维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制定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运行中加强管网工程设备检修和环境监管,定期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巡查维护,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2)环境空气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废气污染源。工程实施后,由于对河道清淤,可减少废气源,对大气环境为有利影响。

(3)声环境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噪声污染源。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河道拦污网拦截的浮渣、杂物,河道两岸人类活动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河道两岸绿化维护产生少量的园林垃圾,由河道管理部门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可避免或减少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实际调查情况:

(1)水环境

项目在施工期严格选材、严格用料,提高了工程质量,且根据设计及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了各项设施的规模,严防出现截污管道破裂及接口松动现象,并加强周边环境管理,防止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流;在运营期加强运行管理维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制定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运行中加强管网工程设备检修和环境监管,定期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巡查维护,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2)环境空气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废气污染源。工程实施后,由于对河道清淤,可减少废气源,对大气环境为有利影响。

(3)声环境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噪声污染源。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河道拦污网拦截的浮渣、杂物,河道两岸人类活动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河道两岸绿化维护产生少量的园林垃圾,由河道管理部门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避免或减少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①地表水

项目建设阶段,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了主管部门批复的各项关于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意见,对于环评建议的措施进行了积极落实,具体如下:

杨眉河治理河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青岩河治理河段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青岩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

疏干基坑尾排水利用潜水泵将水抽至三级沉淀池,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引至河道导流槽排放。设备清洗废水循环使用、混凝土搅拌泥浆水、混凝土养护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垃圾沥干的渗滤液垃圾中的水引至河道导流槽排放。淤泥清淤产生的渗滤液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引至河道导流槽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青岩河治理河段中段,杨眉河治理河段中段,水质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III类标准限值,水质较好。

②地下水

项目建设阶段,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了主管部门批复的各项关于地下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意见,对于环评建议的措施进行了积极落实,具体如下:

本项目无地下水施工内容,施工期不设施工机械维修点。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垃圾沥干的渗滤液引至河道导流槽排放,淤泥干化渗滤液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引至河道导流槽排放。不进入地下水,且施工期未出现过污水泄露。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青岩河治理河段上游出露点D1、青岩河治理河段上游出露点D2、青岩河治理河段中段出露点D3、杨眉河治理河段上游D4、杨眉河治理河段中段D5,地下水水质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III类标准。

(2)空气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项目建设阶段,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了主管部门批复的各项关于地下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意见,对于环评建议的措施进行了积极落实,具体如下:

①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护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进行洒水防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加强回填土堆放场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的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立即运走,不长时间堆积。

②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置,装载不过满;对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地面、道路及植被。运输车辆未超载,未使用劣质燃料。

③清淤过程对河道底层产生较大扰动,清除淤泥时,含有机物腐殖的污染底泥受到扰动上浮,引起恶臭物质的无组织状态释放。其影响范围是施工河道周边,通过进行覆盖遮挡处理后可有效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④本项目对装载机车斗进行加盖封闭,装载机卸湿淤泥时员工进行了现场指挥,已经尽可能防止湿淤泥在料斗外洒落,并且对于少量洒落在料斗附近的湿淤泥,安排了人员监控,随时进行人工清除。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青岩河治理断面河段上风向 G1、青岩河治理断面河段下风向 G2、杨眉河治理河段上风向G3、杨眉河治理河段下风向G4,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TSP、PM2.5、PM10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一级标准;氨气、硫化氢监测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说明项目河段治理后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为了减少项目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

高噪声设备(如冲击打桩机)不在休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高噪声作业安排在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青岩河及杨眉河治理河段起点,中段,终点声环境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①本工程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挖方、施工垃圾、河道及河道两侧的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三级沉淀池沉淀、河道淤泥。

挖方一部分进行回填,多余的挖方运至贵州省嘉美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施工垃圾由施工单位清运至贵州省嘉美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处理。河道及河道两侧的垃圾进行简易干化后袋装运往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处置。淤泥清淤后立即袋装后清运至消纳场,对于含水率较高的淤泥,添加生石灰进行干化处理后袋装清运至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三级沉淀池沉淀定期清掏后与淤泥一起袋装后清运至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康寨消纳场。

②经调查,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河道拦污网拦截的浮渣、杂物,河道两岸人类活动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河道两岸绿化维护产生少量的园林垃圾,由河道管理部门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可避免或减少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人:张代杰

联系电话:13984345970

2、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兴关办事处]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

附件1: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生态调查报告-最终稿

附件2:74贵阳市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专家签到表

附件3:21112201贵州省花溪区青岩河(玉带河及杨眉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现状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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