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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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明区花果园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2022年4月15日,南明区花果园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南明区花果园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南明区花果园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评单位(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南明区花果园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租用位于南明区松山南路10号、12号二层

投资总额:100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场所面积为2748m2。设置档案室、慢病、办公室、收费室、药房、中医科、妇保、儿保、计划免疫、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检验科、全科、儿科、护士站、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皮肤科。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南明区花果园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编制了《南明区花果园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已于2016年2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2月16日取得贵阳市南明区环境保护局(现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批复,文号为:筑南环表〔2016〕001号。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3、投资情况

南明区花果园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0.8%。

4、验收范围

南明区花果园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1)床位

环评设计床位为30张,实际床位为38张,对比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床位变动比例为(38-30)/30=26.7%<30%,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劳动定员

环评设计劳动定员为30人,实际劳动定员为102人,由于规模的扩大,劳动定员增加,根据卫生服务中心的运营情况劳动定员为轮班工作,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裙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比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3)主要设备

卫生服务中心实际运营比环评阶段新增壁挂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1台,减少中药熏蒸设备3套、全自动快速灭菌器1台、中药粉碎机1台、高压蒸汽消毒器1台,其他的相比环评阶段无变化。对比对比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验收设备的变动不会导致废水、废气的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4)科室

与环评设计相比,减少了内科、外科的设置,增加了档案室、慢病、办公室、收费室、药房、妇保、儿保、计划免疫、放射科、全科儿科、护士站、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皮肤科的设置。对比对比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验收科室的变动不会导致废水、废气的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分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

生活污水(员工和顾客冲厕、洗手等产生的污水)进入化粪池(5m3)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水(诊疗过程中仪器清洗消毒,除垢等排放的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5m3/d),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为“污水→格栅→生物净化→NaClO消毒→达标排放)”,医疗废水经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①就诊区域:加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清洁,做到日产日清,危险废物及时清运,并对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消毒。

②污水处理站:将污水处理站设置在人流量小的一层楼梯旁,且治理设施为封闭式的一体化设施,定期使用次氯酸钠消毒。确保恶臭气体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

(3)噪声产生及治理

加强空调减振及维护保养;对工作人员、就诊病人加强管理和教育,防止因情绪激动而大声喧哗,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均收集袋装后置于垃圾暂存处,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确保收集、贮存过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年12月4日)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最终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置。确保收集、贮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

(5)排污许可申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不涉及通用工序,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整改内容

1、规范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及台账;

2、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管理。

、整改落实

已整改完善。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南明区花果园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环保设施执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企业基本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企业按照意见进行整改,报告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南明区花果园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松山南路10号、12号二层

联系人:吴霜

联系电话:18185191194

二、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南明区花果园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松山南路10号、12号二层

联系人:吴霜

联系电话:18185191194

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985512135

四、环境监测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851-83843980


 

 

附件1:南明区花果园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专家意见及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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