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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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11月18日,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运营/验收单位(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孙萍、马福波)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料仓区、罐区、搅拌区、辅助设施的建设。建筑面积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浴室、机修车间、危废暂存间等。

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委托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12日取得贵阳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白环表〔2018〕47号。2021年11月18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向我厅申请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表〔2018〕47号)”,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环评:项目餐饮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吸粪车半个月清运一次污水至金百污水处理厂。冲洗废水:项目修建隔油沉砂池,容积为3m3/d,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作区地面冲洗,不外排,每天补充0.4t/d即可。

实际:项目设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本项目所在地无污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T18920-2020)表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冲洗废水(地面及车辆)经过隔油沉砂池(容积:90m3/d)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

项目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治理措施变为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锅炉废气直接排放变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拌合粉尘处理设施由布袋除尘器变为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

由于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增加污泥的处理情况,污泥在运行中储存于沉淀池中,定期清掏处理;经现场核实,增加废机油的处理情况,存放在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冷骨斗由4个变为5个

对照涉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情况,项目不属于重大表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①油烟废气

项目油烟产生量为3.888kg/a。项目设有2个灶台,属于小型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风量约为2000m3/h的风机进行抽风后排放,每天运行6小时,其排放浓度约为1.8mg/m3,小于2.0mg/m3,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小型规模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②骨料加热产生的粉尘和柴油燃烧废气

项目烘干滚筒为密闭形式,产生的混合气体通过引风机(总风量为103500m3/h)引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9%以上)中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则粉(烟)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713t/a,即0.05kg/h,浓度为0.480mg/m3;SO2有组织排放量为0.114t/a,即0.079kg/h,浓度为0.76mg/m3;NOx有组织排放量为0.2202t/a,即0.153kg/h,浓度为1.478mg/m3,混合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③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项目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粉尘为0.0026t/a,SO2产生量为0.00665t/a,NOx产生量为0.0367t/a。导热油炉为工艺较先进、雾化性能良好的产品,在正常燃烧条件下,产生的SO2、 NOx、烟尘等污染物通过风机(风量为2000m3/h)收集后,产生浓度均能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及污染小,可不设置专门的脱硫处理措施,对区域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鉴于该废气产生量和污染排放量均较少,本项目柴油燃烧过程中产生的SO2、NOx、颗粒物随导热油炉自带15m的排气筒排放。

④沥青烟气

本项目成品出料口处局部封闭,苯并芘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沥青储罐呼吸口产生的苯并芘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拌缸内苯并芘气体由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冷却,冷却后的苯并芘气体再由总集气管道引入活性炭多级吸附装置(苯并芘净化率达98%)进行净化,处理后的苯并芘气体通过引风机(总风量为103500m3/h)引至一根高15m排气筒排放。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苯并芘气体收集率可达99%,则苯并芘气体有组织排放量为6.19g/a,排放速率为0.43×10-5kg/h,排放浓度为4.15×10-5mg/m3,苯并芘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项目未被收集的苯并芘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为3.13g/a。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到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预测苯并芘最大落地浓度为5.084×10-7mg/m3,最大落地距离为128m,厂界内无超标点,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苯并芘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8×10-6mg/m3)。

⑤拌合过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拌合时会产生大量粉尘,类比同类项目,项目拌合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4.75t/a,本环评要求在拌合处设置集尘罩,粉尘经风量为20000m3/h的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器粉尘净化效率不低于99.9%。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0475t/a,即0.033kg/h,排放浓度为1.65mg/m3,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要求。

⑥料仓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料仓区在砂石卸料、堆放过程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本项目料仓区为封闭结构,上方均设计为彩钢板顶棚,三面均设置围墙,一面设置大门。根据对同类项目类比调查,粉尘发生系数约为0.05kg/t,根据本项目的砂石用量(4.75万t/a),估算得粉尘发生量约为3.375t/a。

本项目拟采取生产原料少量多次运输的方案,减少生产原料在堆场中的堆放时间,并对砂堆采取遮盖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最大程度的降低粉尘的产生量,扬尘量可减少80%以上,即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475t/a,排放速率为0.33kg/h。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2)废水

本项目需修建化粪池(50m3),项目餐饮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吸粪车半个月清运一次污水至金百污水处理厂。

冲洗废水:项目修建隔油沉砂池,容积为3m3/d,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作区地面冲洗,不外排,每天补充0.4t/d即可。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滚筒、振动筛、提升机、搅拌器、引风机、空压机等,其声级在70~95分贝间(距声源1m处)。评价要求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沥青混凝土搅拌主楼生产主机采取全部封闭,主机的封装材料采用隔音板;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在沥青混凝土搅拌主楼周围和道路两侧加强绿化以其屏蔽作用对噪声阻隔。采取以上措施后,经计算厂区内各噪声源噪声值叠加后为70.98dB(A),对项目附近的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评价要求本项目运输车辆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通过居民点时时速要小于30km/h,并严禁鸣号。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隔油池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废活性炭、隔油沉砂池产生的沉渣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

①废石料

骨料经干燥后通过提升机进入振动筛,筛分后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进入拌缸内搅拌,不符合产品要求的的废石料经专门出口排出。根据类比调查,振动筛筛选出来的废砂石约占砂石原料用量的0.1%,项目石料原料用量为47500t/a,则废石料产生量约47.5t/a,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

②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量约为75.33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③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

当散装石油沥青运输车将石油沥青输入厂区内石油沥青储罐以及沥青泵将石油沥青从储罐打入拌缸时,由于接口的密闭性问题,会滴漏少量沥青,同时拌缸也会产生少量的拌和残渣,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年产生量约为0.15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④废活性炭

本项目净化沥青烟气的活性炭净化装置每年更换活性炭2次,每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25t,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编号为HW11类特殊危险废物,项目在,危险固废需要妥善集中存放,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存放于厂区东北角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场所地面做好防硬化、防渗防漏措施,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定期交由有专门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处置。

⑤沉渣

本项目隔油沉砂池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时产生沉渣。沉渣产生量约1t/a,沉渣送城市垃圾场卫生填埋。

⑥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0.5kg计,职工人数为8人,工作天数为18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kg/d,即0.7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⑦餐饮垃圾

餐饮垃圾主要为剩饭、剩菜及泔水油,项目最大就餐人数约24人次/d,根据原材料消耗,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二分册)表7正餐服务(6710)产排污系数表”,垃圾产生量取0.46kg/d·人次,可估算出餐饮垃圾产生量为11.04kg/d(即1.987t/a)。对于餐饮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食物残渣、泔水油等),项目设置收集箱,交给有资质的餐饮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实际调查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饮食业油烟

项目食堂每天提供三餐,员工5人,每天预计最大就餐人次为24人次,项目设有1个灶台,属于小型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风量约为2000m3/h的风机进行抽风后经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每天运行6小时,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小型规模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②骨料加热产生的粉尘和柴油燃烧废气

项目烘干滚筒为密闭形式,产生的混合气体通过引风机(总风量为103500m3/h)引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9%以上)中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混合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③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项目导热油炉采用柴油为燃料,属于低硫燃料,产生的SO2、NOx、颗粒物通过风机(风量为2000m3/h)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产生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及污染小。

④沥青烟气

本项目石油沥青在导热炉加热沥青储罐和拌缸搅拌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沥青烟气。本项目成品出料口处局部封闭,苯并芘、沥青烟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沥青储罐呼吸口产生的苯并芘、沥青烟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拌缸内苯并芘、沥青烟气体由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冷却,冷却后的苯并芘气体再由总集气管道引入活性炭多级吸附装置(净化率达98%)进行净化,处理后的苯并芘、沥青烟气体通过引风机(总风量为103500m3/h)引至一根高15m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苯并芘、沥青烟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项目未被收集的苯并芘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苯并芘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⑤有组织粉尘治理措施

本项目沥青混合料生产线的热骨料仓、粉料仓、振动筛、拌合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总风量为103500m3/h)引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9%以上)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120mg/m3浓度限值要求。

⑥骨料仓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骨料仓区在砂石卸料、堆放过程会产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本项目骨料仓区为封闭结构,上方均设计为彩钢板顶棚,三面均设置围挡,正面采用抑尘网抑尘。本项目拟采取生产原料少量多次运输的方案,减少生产原料在堆场中的堆放时间,并对砂堆采取遮盖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最大程度的降低粉尘的产生量,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本项目所在地无污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T18920-2020)表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冲洗废水(地面及车辆)经过隔油沉砂池(容积:90m3/d)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滚筒、振动筛、提升机、搅拌器、引风机、空压机等,其声级在70~95分贝间(距声源1m处)。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沥青混凝土搅拌主楼生产主机采取全部封闭,主机的封装材料采用隔音板;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在沥青混凝土搅拌主楼周围和道路两侧加强绿化以其屏蔽作用对噪声阻隔。采取以上措施后,经计算厂区内各噪声源噪声值叠加后为70.98dB(A),对项目附近的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评价要求本项目运输车辆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通过居民点时时速要小于30km/h,并严禁鸣号。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隔油沉砂池产生的沉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

①废石料

骨料经干燥后通过提升机进入振动筛,筛分后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进入拌缸内搅拌,不符合产品要求的的废石料经专门出口排出。废石料产生量约47.5t/a,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

②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量约为75.33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③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

当散装石油沥青运输车将石油沥青输入厂区内石油沥青储罐以及沥青泵将石油沥青从储罐打入拌缸时,由于接口的密闭性问题,会滴漏少量沥青,同时拌缸也会产生少量的拌和残渣,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年产生量约为0.15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④废活性炭

本项目净化沥青烟气的活性炭净化装置每年更换活性炭2次,每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25t,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5t/a,存放于厂区北侧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⑤废机油

项目在设备检修时使用到机油,会产生废机油约0.01t/a,存放于厂区北侧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⑥沉渣

本项目隔油沉砂池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时产生沉渣。沉渣产生量约1t/a,沉渣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隔出来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约0.005t/a,清理后存放于厂区北侧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⑦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0.5kg计,职工人数为5人,工作天数为18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即0.4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⑧餐饮垃圾

餐饮垃圾主要为剩饭、剩菜及泔水油,项目最大就餐人数约15人次/d,餐饮垃圾产生量为6.9kg/d(即1.242t/a)。对于餐饮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食物残渣、泔水油等),项目设置收集箱,交给有资质的餐饮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⑨污泥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量与原水的悬浮固体及处理工艺有关。污泥产污量类比同类型项目,根据用水量、水质浓度等,平均污泥量取70g/人·d,项目运营期全厂人数为5人,经计算约为0.35kg/d(即0.063t/a)(含水率按95%计)。污泥在运行中储存于沉淀池中,定期清掏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经监测,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可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T18920-2020)表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浓度限值;(1#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3#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废气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排气筒产生的苯并(a)芘、沥青烟)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隔油沉砂池产生的沉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

①废石料

骨料经干燥后通过提升机进入振动筛,筛分后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进入拌缸内搅拌,不符合产品要求的的废石料经专门出口排出。废石料产生量约47.5t/a,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

②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量约为75.33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③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

当散装石油沥青运输车将石油沥青输入厂区内石油沥青储罐以及沥青泵将石油沥青从储罐打入拌缸时,由于接口的密闭性问题,会滴漏少量沥青,同时拌缸也会产生少量的拌和残渣,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年产生量约为0.15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④废活性炭

本项目净化沥青烟气的活性炭净化装置每年更换活性炭2次,每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25t,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5t/a,存放于厂区北侧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⑤废机油

项目在设备检修时使用到机油,会产生废机油约0.01t/a,存放于厂区北侧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⑥沉渣及隔油

本项目隔油沉砂池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时产生沉渣。沉渣产生量约1t/a,沉渣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隔出来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约0.005t/a,清理后存放于厂区北侧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⑦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0.5kg计,职工人数为5人,工作天数为18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即0.4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⑧餐饮垃圾

餐饮垃圾主要为剩饭、剩菜及泔水油,项目最大就餐人数约15人次/d,餐饮垃圾产生量为6.9kg/d(即1.242t/a)。对于餐饮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食物残渣、泔水油等),项目设置收集箱,交给有资质的餐饮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⑨污泥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量与原水的悬浮固体及处理工艺有关。污泥产污量类比同类型项目,根据用水量、水质浓度等,平均污泥量取70g/人·d,项目运营期全厂人数为5人,经计算约为0.35kg/d(即0.063t/a)(含水率按95%计)。污泥在运行中储存于沉淀池中,定期清掏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陡山坡

联系人:余晓凯

联系电话:18798395185

2、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85037447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

附件1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贵州云腾达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4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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