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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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1年10月28日,贵州双卓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州双卓塑料包装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贵州铝镁设计院孙萍、贵州省研究院马福波)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三号厂房,租用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部分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入驻前该厂房无其他企业入驻,建筑面积约5000m2。建设单位员工餐饮依托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不提供住宿。

项目现阶段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开始试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贵州双卓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委托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报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本项目于2020年9月15日获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0]252号文件进行批复。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竣工进行调试运行。2021年10月27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州双卓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双卓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0]252号)”,项目工艺减少了喷漆工序,工程建设内容中涉及喷漆工序的内容都相应减少,生产设备仅安装部分,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仅对目前项目建成内容进行验收,待《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完全建成后,再次根据环评进行环保验收。

  •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主要用水为地面清洁用水、生活用水、冷却水。项目租用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餐饮依托该企业进行,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化粪池收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麦架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干燥废气、喷漆废气。喷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项目注塑机、干燥机分别设有独立的房间,注塑机房、干燥机房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注塑机房、干燥机房负压集气后与喷漆机上方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1个)+活性炭吸附装置(1个)进行处理,最后由一个15m排气筒(1个)进行处理(项目产物设施位于一个车间,且相隔不远,排放标准取严即可共用一个排气筒)。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车间里干燥机、注塑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项目生产车间四周均设有围挡,经建筑隔挡可以降低10~2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以保证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及其边角料、废弃包装物、危险废物(废机油、废色油桶、废活性炭、活性棉、废油漆桶等)。

生活垃圾:废油手套、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油手套、抹布该类物品可不再按危险废物处理。因此,废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不合格产品及其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废弃包装物: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色油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活性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主要用水为地面清洁用水、生活用水、冷却水。项目租用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餐饮依托该企业进行,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麦架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由于污水处理设施依托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为依托关系,因此本次验收内容不包括废水。

②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干燥废气。注塑机、干燥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1个)+活性炭吸附装置(1个)进行处理,最后由一个15m排气筒(1个)进行处理(项目产物设施位于一个车间,且相隔不远,排放标准取严即可共用一个排气筒)。

本项目目前仅安装了注塑机、干燥机、塑料瓶盖模压机等主要设备,无喷漆工序,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待《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后,再对本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再次进行环保验收。

经监测,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车间里干燥机、注塑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项目生产车间四周均设有围挡,经建筑隔挡可以降低10~2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以保证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

经监测,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及其边角料、废弃包装物、危险废物(废机油、废色油桶、废活性炭等)。

生活垃圾:废油手套、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油手套、抹布该类物品可不再按危险废物处理。因此,废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不合格产品及其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废弃包装物: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危险废物: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色油桶、废气处理设施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无喷漆工序,因此无喷漆工序产生的固废。

、整改内容

、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干燥废气。注塑机、干燥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1个)+活性炭吸附装置(1个)进行处理,最后由一个15m排气筒(1个)进行处理(项目产物设施位于一个车间,且相隔不远,排放标准取严即可共用一个排气筒)。

本项目目前仅安装了注塑机、干燥机、塑料瓶盖模压机等主要设备,无喷漆工序,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待《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后,再对本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再次进行环保验收。

经监测,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②废水: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主要用水为地面清洁用水、生活用水、冷却水。项目租用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餐饮依托该企业进行,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麦架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由于污水处理设施依托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为依托关系,因此本次验收内容不包括废水。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车间里干燥机、注塑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项目生产车间四周均设有围挡,经建筑隔挡可以降低10~2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以保证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

经监测,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为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及其边角料、废弃包装物、危险废物(废机油、废色油桶、废活性炭等)。

生活垃圾:废油手套、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油手套、抹布该类物品可不再按危险废物处理。因此,废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不合格产品及其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废弃包装物: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危险废物: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色油桶、废气处理设施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本项目目前未建设喷漆工序内容,因此无喷漆工序产生的固废。

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州双卓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双卓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贵州泉天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三号厂房

联系人:代登琴

联系电话:15329807224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1: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验收意见

附件4:专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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