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环保验收公示 > 关于《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关于《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1年10月11日,贵阳白云大理石厂组织召开了《贵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白云大理石厂)、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贵州省环保协会龙来早、贵州省研究院马福波)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牛场乡,本项目建筑总面积3000平方米,厂房为单层建筑,生产场地占地1200平方米,仓库占地1500平方米,通道300平方米;专业生产保温环保材料(膨胀珍珠岩),年生产6000吨膨胀珍珠岩。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1.43%。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开始试运行。

2019年11月18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发现该单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建成一条珍珠岩膨胀生产项目,未投入生产。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于未批先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7日下发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筑环罚告(白)字〔2020〕3号),企业于2020年4月14日缴纳了罚款,罚款相应文件见附件6。随后企业于2020年2月委托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报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本项目于2020年7月9日获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0]84号文件进行批复。2020年8月1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20113214620993K001Q)。2021年10月11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0]84号)”,项目工艺未发生变化,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无重大变动。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以及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冷却水

(1)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1人,项目不设食堂,不提供住宿,用水主要为员工如厕用水和洗手用水,水源来自市政供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自建管网排入牛场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冷却用水②废气:项目有组织粉尘主要有打包装袋粉尘、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产品在打包装袋时,在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物料预热利用膨胀炉的余热进行加热,生产线设置一台天然气燃烧炉,年用气量为8万m3,运行时间为1440h。原料经过膨胀工序后产生大量的颗粒物粉尘,密闭在膨胀炉管道内,随天然气废气一道经过冷却后经分离器进行分离得到成品,烟气及粉尘进入旋风分离器进行处理,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后,进入多管降压除尘器,再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无组织废气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去除效率为60%。项目无组织废气派发主要来自于产品和原料贮存过程,通过原料和产品贮存均在车间厂棚内的堆场储存,棚内设置喷雾洒水抑尘措施等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③噪声:④固体废物:按人均产生量1.0kg/人:日计算,本项目厂区共有员工11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8t/a,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①收集除尘灰:主要为除尘设施收集的尘灰,根据前节计算,粉尘产生总量为2.88+4.36=7.24t/a,排放量为0.026+0.019=0.045t/a,因此收集尘灰量为7.195t/a。③废包装袋:本项目产品采用编织袋包装,包装袋质量良好,可以循环使用,但使用过程中也会出现小部分破损的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05t/a,这部分包装袋成分简单,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量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危废单位进行处置。①废水:(1)职工生活污水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监测,项目生活污水排水中pH、SS、COD、BOD5、NH3-N、TP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1)有组织废气①打包装袋粉尘②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打包装袋粉尘、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经不同处理设施处理后汇集从同一排气筒排出。①打包废气逸出粉尘②原料和产品堆场粉尘经监测,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噪声:

项目无组织废气派发主要来自于产品和原料贮存过程,通过原料和产品贮存均在车间厂棚内的堆场储存,棚内设置喷雾洒水抑尘措施等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去除效率为60%。

(2)无组织废气

物料预热利用膨胀炉的余热进行加热,生产线设置一台天然气燃烧炉,年用气量为8万m3,运行时间为1440h。原料经过膨胀工序后产生大量的颗粒物粉尘,密闭在膨胀炉管道内,随天然气废气一道经过冷却后经分离器进行分离得到成品,烟气及粉尘进入旋风分离器进行处理,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后,进入多管降压除尘器,再经2号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产品在打包装袋时,在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有组织粉尘主要有打包装袋粉尘、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

②废气:

(2)冷却用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冷却用水每日补充水量为1.5m3/d,每年补充新鲜水量约270m3,经10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1. 本项目劳动定员11人,项目不设食堂,不提供住宿,用水主要为员工如厕用水和洗手用水,水源来自市政供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自建管网排入牛场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本项目主要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冷却水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3)危险废物

②不合格产品:本项目不合格产品约占产品的5%,项目年产膨胀珍珠岩6000t,不合格产品约为300t,该部分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随意丢弃。

(2)一般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1.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提升机和皮带运输机运行噪声、燃烧炉喷嘴噪声、引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6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项目厂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废气中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的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②原料和产品堆场粉尘

①打包废气逸出粉尘

打包装袋粉尘、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经不同处理设施处理后汇集从同一排气筒排出。

②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

①打包装袋粉尘

(1)有组织废气

  1.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冷却用水每日补充水量为1.5m3/d,每年补充新鲜水量约270m3,经10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提升机和皮带运输机运行噪声、燃烧炉喷嘴噪声、引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6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项目厂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经监测,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按人均产生量1.0kg/人:日计算,本项目厂区共有员工11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8t/a,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收集除尘灰:主要为除尘设施收集的尘灰,根据前节计算,粉尘产生总量为2.88+4.36=7.24t/a,排放量为0.026+0.019=0.045t/a,因此收集尘灰量为7.195t/a。

②不合格产品:本项目不合格产品约占产品的5%,项目年产膨胀珍珠岩6000t,不合格产品约为300t,该部分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随意丢弃。

③废包装袋:本项目产品采用编织袋包装,包装袋质量良好,可以循环使用,但使用过程中也会出现小部分破损的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05t/a,这部分包装袋成分简单,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废机油: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量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整改内容

、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粉尘主要有打包装袋粉尘、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

①打包装袋粉尘

产品在打包装袋时,在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

物料预热利用膨胀炉的余热进行加热,生产线设置一台天然气燃烧炉,年用气量为8万m3,运行时间为1440h。原料经过膨胀工序后产生大量的颗粒物粉尘,密闭在膨胀炉管道内,随天然气废气一道经过冷却后经分离器进行分离得到成品,烟气及粉尘进入旋风分离器进行处理,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后,进入多管降压除尘器,再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打包装袋粉尘、预热炉和膨胀炉烟气从同一排气筒排出。

(2)无组织废气

①打包废气逸出粉尘

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去除效率为60%。

②原料和产品堆场粉尘

项目无组织废气派发主要来自于产品和原料贮存过程,通过原料和产品贮存均在车间厂棚内的堆场储存,棚内设置喷雾洒水抑尘措施等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经监测,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②废水:

(1)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1人,项目不设食堂,不提供住宿,用水主要为员工如厕用水和洗手用水,水源来自市政供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自建管网排入牛场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冷却用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冷却用水每日补充水量为1.5m3/d,每年补充新鲜水量约270m3,经10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经监测,项目生活污水排水中pH、SS、COD、BOD5、NH3-N、TP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提升机和皮带运输机运行噪声、燃烧炉喷嘴噪声、引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6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项目厂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经监测,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为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按人均产生量1.0kg/人:日计算,本项目厂区共有员工11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8t/a,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收集除尘灰:主要为除尘设施收集的尘灰,根据前节计算,粉尘产生总量为2.88+4.36=7.24t/a,排放量为0.026+0.019=0.045t/a,因此收集尘灰量为7.195t/a。

②不合格产品:本项目不合格产品约占产品的5%,项目年产膨胀珍珠岩6000t,不合格产品约为300t,该部分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随意丢弃。

③废包装袋:本项目产品采用编织袋包装,包装袋质量良好,可以循环使用,但使用过程中也会出现小部分破损的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05t/a,这部分包装袋成分简单,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废机油: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量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贵州天时佳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白云大理石厂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牛场乡

联系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3885163913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1: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贵阳白云大理石厂保温环保材料生产项目监测报告

附件4:专家签到表


上一个:关于《贵阳市南明区四方贵发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下一个:关于《白云区双卓塑料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