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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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道路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关于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道路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26年8月31日,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道路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道路工程(一期),建设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起点接现状红岩北路以隧道形式下穿中环,终点接和纵盛南明河壹品地块开口,全长756m,滨河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20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km/h。全线设有下穿中环隧道1座,隧道左线长度为75.6m,右线长度为75.6m;设有桥梁3座,1#桥为既有桥梁拼宽,全长226米;2#桥为跨越冲沟而设,桥梁全长51m,3#桥为跨越冲沟及红岩污水厂边坡而设,全长218米。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边坡支护、交通工程、环卫设施等相关附属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排水工程、供水、供电、供气、综合通讯管线)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3月委托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道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并取得审批意见:筑环表[2024]85号。

项目2024年5月进行施工,2026年6月10日通车,开始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3942.73万元。

4、验收范围

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同时参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未超过重大变动要求。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发生变化,但本项目属于市政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考虑当地情况后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项目的实施改善为周边交通提供了便利,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

施工过程中进行边坡防护、挂绿网作片石挡、进行裸土覆盖,施工结束后积极覆土回填,加强绿化,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位于城区,项目施工区域已全部进行硬化或覆绿;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未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其他干扰。项目调查范围内陆生植被、动植物恢复较好。

2、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

(1)废水

设置沉淀池(5×3×4m3)收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进行处置。

(2)废气

设防尘围挡、定期清扫场地、设堆材场统一放置材料,设置雾炮洒水降尘;设置移动冲洗设备清洗进出场车辆;给沥青摊铺人员配备口罩,沥青摊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尽量站在上风向,每个施工人员工作时间不宜过长,经常轮换;

设置专职清洁人员维护和保持路面清洁;运输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3)噪声

设现场交通指挥;隔声屏障、施工围挡。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再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弃方运至清镇市青龙山街道青龙山片区弃土场。废弃包装材料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置。

本工程为道路工程,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道路路(桥)面径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设置专职清洁人员维护和保持路面清洁;运输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大气降水时产生的地面径流,进入沿道路两侧的下水口近汇入预埋敷设的雨水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调查期间,项目道路通车运行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满足验收调查要求。

2、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实施运行效果

根据《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道路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了硬化和覆绿,尽可能降低了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对植物、动物的影响是暂时的,项目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采取一定的措施后避免或减轻了其影响,且这些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结束,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2026年7月委托贵州益源心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6日对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道路工程(一期)竣工环保监测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影响较小。整治工程完成后对水体状况起改善作用。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合格。

项目3#桥梁未进行安装声屏障,项目终点已到达道路尽头,无法发挥城市次干道的功能,目前仅能作为南明河壹号小区内部道路使用,遂目前3#桥梁未安装声屏障,待后期恢复城市道路功能后另行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相关要求完善验收调查表,规范文本。

2、加强项目环保管理工作。

3、加强道路运行维护及管理。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西巷152号南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5185154426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8984843036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元烁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洒金街道洒金工业园区标准化(框架结构)1#厂房3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59-3128658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1: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道路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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