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乌当区水利工程管护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中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杨显辉、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彭园花、贵州铝镁设计院孙萍)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8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3570m,主要为新建堤防及清淤疏浚,谷溪河干流(平桥至二十亩)治理河段长2580m,两岸新建堤防采用重力式及自嵌式植生挡墙生态式堤防;达古支流(达古村至下坝)治理河段长710m,两岸新建堤防采用重力式或仰斜式浆砌石堤防;多罗支流(多罗至炮家桥)治理河段长280m,两岸新建堤防均采用重力式浆砌石堤防。本工程为山洪沟治理工程,工程保护总人口3600人,保护耕地约2960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贵州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5年)》、《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防洪堤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23年11月7日,取得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发布下发的关于《贵阳市水务局关于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复文号:筑水字〔2023〕250号);
(2)2025年5月21号,取得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对<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筑环审〔2025〕19号)。
(4)2025年6月该工程开工建设;
(4)2025年12月完工投入试运行。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3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6%。
4、验收范围
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对<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筑环审〔2025〕19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未发生较大变化,本项目无重大变更情形。
三、环保设施及措施
1、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
1)、生态避让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前已通过优化工程布置,尽量避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植被丰富地段,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2)、生态减缓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
①对临时占地合理规划,划定作业施工范围,施工作业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已避免占用、破坏占地外的植被。
②施工便道已利用现有的村道、县乡级公路整修而成。施工临时堆场应尽量位于现有固化地面及荒地上,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避开植被丰富林地。
③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已通过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不得随意在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保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
(2)控制施工方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①施工材料堆场利用临时堆场堆放施工材料。同时布局在道路沿线人为活动较多区域、野生动物分布较少区域,减轻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②租用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不新建营地。
③在临河段施工已设置围挡,避免土石方进入河道,禁止弃土进入河道。
(3)施工过程中对土壤的保护措施
①为了保持土壤结构、避免土壤板结,避免雨天剥离、搬运和堆存表土。
②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以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
③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以及焊渣等废物,及时清运处理。
(4)耕地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土地占用
对占地合理规划,严格限制占地面积;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按照用地范围线施工,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的要求。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已沿道路纵向平行布设,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施工作业已利用原有公路,杜绝车辆乱碾乱轧,不随意开设便道;管线已沿公路侧平行布置,便于施工及运营期检修维护。
②耕地保护
提高施工效率,施工过程中已选择高效施工作业方式及施工机械,缩短施工时间,同时采取边铺设管道边分层覆土的措施,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根据沿线农田作物栽种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和时间。施工完成后做好现场清理及恢复工作,降低施工对耕地带来的不利影响。
3)、植被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对植物的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对野外植被滥砍滥伐。施工前,已进行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林地核查。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评价范围内有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布置施工总平图,已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方案已避免减少林地、耕地的占用,并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已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挖填方等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已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已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不强砍林灌草丛和乱毁果树作物,降低植被损害。已合理安排工程用地,节约土地资源、合理设计、已缩小用地规模、已减少占用林地、施工临时用地已选择工程永久占地区域内,无临时征地。
4)、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范围均为常见的野生动物,未发现受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已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1)开展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在进场施工前,已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国家法律和法规,学习识别国家保护动物,对故意捕获野生动物的个人和组织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野生动物的保护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2)控制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防止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影响,施工噪音较大的机器已避开这时段运行,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已避免在晨昏和正午的噪声影响等。
(3)施工期间未遇到常见的野生动物。
(4)施工期间未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
5)、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注意对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的林地、灌丛进行保护,不得破坏施工区域外的植被。加强施工管理,禁止破坏施工区域外的植被,不得随意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根据区内自然条件特点,已合理安排植物物种配置,加强多功能生态植被体系建设,注重发挥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环境、提供野生动物栖息地等方面的功能。
6)、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但是评价范围及施工沿线存在永久基本农田,施工过程已注意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已做好复土复耕。
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已将耕作层进行剥离,单独收集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②已严格控制好施工作业带宽度,已减少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③已严格按照相关基本农田法规规定,做好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及恢复措施。④施工期间已对施工废弃物实行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处理,严禁随意弃置污染永久基本农田土壤。
7)、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但是谷溪河干流北部距离生态保护红线(乌当区_12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距离较近,为使本项目对上述生态敏感区的影响降至最低,已采取相应的影响保护措施。
(1)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已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已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不强砍林灌草丛和乱毁果树作物,降低植被损害。(2)已采用低噪声设备、注意机械保养、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降低噪声、振动对周边动物的影响。(3)施工前不扰动施工区域外的动物栖息环境,已严禁在施工区及生态敏感区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4)已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的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废物应妥善收集并处理,禁止外排或随意丢弃。
8)、水土流失减缓措施
(1)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已完善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2)建设单位已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工程用地范围内,已减小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已将工程开挖时的土石方堆放在施工作业范围内,以保护植被生长层,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使土壤恢复生产力,同时减少水土流失,已控制占地宽度,临时堆土期间,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遮盖,有效减少水土流失;(4)已加强大风天气的洒水抑尘措施以及裸露面的苫盖措施,以防止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加剧;(5)已加强扰动区域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对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整治,并对各项生态措施加强管护,已确保布置的各项措施发挥其水土流失防治功能。
9)、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破坏的植被要已进行恢复,建立生态防护体系,防止水土流失,已避免和减少泥沙及有害物质进入谷溪河内,影响水环境。
已加强宣传,编印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鱼类保护规章,严禁施工人员捕捞。已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避免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及周边环境,避免发生水污染事故。
在进行河道疏浚时,已将河道中的阻塞物(如:行洪段的垃圾、腐木及岸坡垮塌物)清除,杜绝野蛮施工、破坏性施工。
施工前已采取围堰措施,施工中进行土石方开挖、边坡工作时,施工产生的泥沙要全部运走,禁止排入下游水体,减少对区域内水生生物的影响程度,将工程施工对谷溪河的影响降到最低,减少施工期对水生生物造成的损失。
对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已严格监管,采取集中收集、回收利用,禁止排入水体。
10)水土保持
(1)已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已避开雨季和大雨天、汛期,以减少洪水的侵蚀,施工中已随挖、随运、随压,不留疏松地面。
(2)划定施工作业的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已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
(3)已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
(4)已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划定适宜的堆料场。
(5)在河流处施工,对原来有砼护砌的河渠已采取与原来护砌相同的方式恢复原貌,对于土体不稳定的河岸,已采取浆砌石护砌措施,施工完毕后恢复河道原状,及时运走建筑材料和土石弃渣。
(6)根据本工程施工布置、工艺和进度安排,分区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
2、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
(1)废水
施工期:
①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现有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作为农家肥施用;
②冲洗废水设置临时三级沉淀池(20m3),投加絮凝剂进行处理,沉淀时间达到6h以上,上清液回用于生产及施工场地抑尘使用,不外排。
③减少防洪堤基坑积水措施,分段施工,对开挖基础及时回填,已避免基坑积水泄入下游河道;
④淤泥干化废水在临时堆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及三级沉淀池(容量15m3),将滤出的渗滤液采用临时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运往新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
本工程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防洪堤建设及疏浚后,完善了当地防洪减灾体系,加深该河段水深,拓宽河槽,过水断面面积增大,导致同样径流量情况下水位较整治前有所下降,流速减缓。河道断面的拓宽增加了过水断面,提高了过水能力和水体自净能力。运行期间不增加新的污染源,也不产生污染物,项目实施后,能有效保护水资源,恢复河道正常功能。
(2)废气
施工期:
施工扬尘:场内配置喷雾洒水降尘设备,定期洒水抑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_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恶臭:施工场地边界处设置围栏,高度为2m,避免臭气直接扩散到岸边,对临时淤泥干化场设置围挡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杀菌剂,减少恶臭气体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氨(氨气)、硫化氢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废气污染源。由于对河道进行了清淤,可减少废气源,对大气环境为有利影响
(3)噪声
施工期:
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减震安装,优化施工区布置,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已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运营期:本工程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噪声污染源。
(4)固体废物
施工期:
项目开挖土石方31952m3,已回填24328m3,废弃土石方7624m3(弃土6621m3、弃石1003m3),项目沿线设置临时堆场2个,废弃土石方暂存于临时堆场,临时堆场堆存弃渣已及时清运,无法及时清运的,已采用遮阳网覆盖,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渣场,项目产生弃渣送临时堆存于临时堆场,然后运至乌当三江金竹林弃土场。
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河道拦污网拦截的浮渣、杂物,河道两岸人类活动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河道两岸绿化维护产生少量的园林垃圾,由河道管理部门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调查期间,项目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满足验收调查要求。
2、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实施运行效果
根据《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意见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工程建成并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生态破坏,在工程建设期间和营运期间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问题。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贵州中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01月23日~2026年01月25日对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地表水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谷溪河地表水SW1-二十亩、SW2-达古村、SW3-炮家桥监测断面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1996)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完成后对水体状况起改善作用。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相关要求完善验收调查表,规范文本。
2、加强项目环保管理工作。
3、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切实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4、场区产生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乌当区水利工程管护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蓬山路6号乌当区水务管理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舒所
联系电话:13511970278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中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陆航物流园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17785128772
乌当区谷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意见(含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