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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湾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公示)

洛湾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名称:洛湾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阳乌当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当区洛湾片区

投资总额:总投资5335.96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乌当区洛湾村,计划用地面积约13.5亩,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建设粗格栅池、AAO池、反应池、在线监测房、配电房、综合办公楼、厂区道路、绿化、电气、工艺管线和相关设备购买;同步实施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8公里,管径为DN200-DN400,并配套建设相应附属建构筑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贵阳乌当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洛湾村

3、联系人:高亮

4、联系电话:0851-86846596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日期:10个工作日。

附件:附件1-洛湾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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