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2025年10月25日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召开了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营220kV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贵州景鑫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3名,根据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形成意见如下:
2025年10月30日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召开了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营220kV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运营/验收单位(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鑫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中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卢苇、陈登美、周江)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
线路工程:本工程由关岭县盘江新能源汇集站第二回220kV送出线路至500kV八河变,采用单回架空+单回电缆设计。线路起于盘江新能源汇集站220kV侧出线构架,止于500kV八河变220kV侧进线构架。
新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37.97km。其中架空37.38km,电缆0.59km,全线按10mm和15mm冰区设计,其中10mm冰区(永宁倮寨至500kV八河变)约23.97km,15mm冰区(关岭县盘江新能源汇集站至永宁倮寨)约14km。新建铁塔共98基(其中耐张塔62基,新建直线塔36基)
间隔扩建:
1)500kV八河变220kV侧出线间隔
500kV八河变220kV侧共计12个间隔,目前出线备用间隔有1E至220kV马厂光伏、2E出线至镇宁I回、3E出线至紫云I回、4E出线至紫云Ⅱ回、5E备用、6E备用、7E至220kV永宁汇集站、8E备用、9E规划至220kV顶云变Ⅱ回、10E出线至盘江新能源220kV沙盘变(220kV沙八线);11E间隔220kV中八线、12E出线至顶云本工程拟采用6E间隔出线,采用电缆出线。
2)盘江新能源盘汇集站出线间隔
盘江新能源汇集站设220kV主变4台,220kV侧间隔终期出线4回。已建第一回线至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线)。本期新建第二回线至500kV八河变,备用出线2回,其中1回至拟建的220kV丙坝变,另1回至光伏场配套储能站。
建设时序:
(1)2024年4月,关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关工信呈〔2024〕37 号向安顺市能源局呈请了《关于呈请同意沙营 220kV 汇集站~500kV 八河变 220kV 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
(2)2024年4月26日,安顺市能源局以安市能源办〔2024〕4 号文印发了《安顺市能源局关于同意沙营 220kV 汇集站~500kV 八河变220kV 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3)2024年4月26日,安顺市能源局以安市能源办〔2024〕31 号文印发了《安顺市能源局关于关岭布依顸苗顸自治县沙营220kV 汇集站~500kV 八河变 220kV 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4)2024年7月,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营220kV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开工建设;2024年11月项目已基本建成(未投运)。
(5)2024年11月17日,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对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下达《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岭分局执法通知书》,要求及时办理未办理相关辐射环评手续。
(6)2024年11月,环评单位编制完成《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营220kV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月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黔环辐表〔2025〕19号发文对报告进行批复;
(7)2025年8月完工投入试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营220kV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营220kV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黔环辐表〔2025〕19号)”,项目工艺未发生变化,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因此,依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环评:
(1)陆生生态
土地占用:
①线路工程塔基永久占地仅为铁塔4脚占地,永久占地少,且铁塔组立完成后,即对塔基及电缆沟上方进行平整恢复。
②基础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
③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④待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平整。
⑤新建塔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在做好上述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占用的土地产生不良影响。
植被破坏:
①在线路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区的地形需要,在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
②对施工开挖面及时平整。
③输电线路经过林地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用高跨方式,减少对导线下方林木的砍伐,且在通过林地地段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破坏。
④根据地形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基础开挖量。
⑤施工完毕后对塔基进行植被恢复。
⑥线路塔基基础施工时会对部分林地的林木进行砍伐,待线路施工结束后,利用当地树种对砍伐的树木进行异地迁种;
⑦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村路,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⑧待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①在线路工程,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
②为消减施工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③工程结束后,迁移的野生动物仍可返回原地,不会使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减少。
水土流失的影响:
①线路施工临时弃土在杆塔施工区附近的空地上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用作绿化覆土,多余土方平整在塔基处连廊及电缆沟两旁临时占地范围内。
②基础开挖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中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整治绿化。
③在铁塔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对开挖出来的土石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对于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及临时弃土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
验收要求: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各类临时占地植被得到恢复。施工期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应按照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的施工期保护措施及环境主管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2)生态红线
本工程塔基避开生态红线区域,施工扰动范围小,施工时间也较短,通过在设计阶段采用全方位高低塔有效减小塔基基础开挖量,在施工阶段采取临时护坡、拦挡等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回填和植被绿化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措施,工程建设基本不会造成区域内水土流失风险,不会影响区域内水土保持功能的发挥
(3)地表水环境
①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户化粪池设施预处理后用于农灌;
②线路在施工的过程中生产废污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保湿水,水量极少,通过自然蒸发,不外排。
③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适时开挖,减轻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增加土石方移动过程中临时处理措施。修建临时性围墙封闭施工,将水土流失尽量控制在项目区内进行防治。
(4)声环境
①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振动大的设备(部件)配备减振装置,或使用阻尼材料。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④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⑤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验收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大气环境
针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提出以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为减少挖土和运土时的过量扬尘,不宜长期堆积,以免刮起扬尘,在晴天或气候干燥的情况下,应适当地向填土区,储土堆及作业面洒水;
③设置围挡,减少扬尘向周围的扩散;
④及时清扫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施工场地和路面上的泥土,减少车辆和刮风引起的扬尘;
⑤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堆场适时压实、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
⑥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6)固体废物
废弃渣土:全部回用于绿化或护坡用土;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回用于护坡用土,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处理。生活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处置。
验收要求:施工期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7)环境监测
已对环境现状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进行监测。
实际调查情况:
(1)陆生生态
已落实
土地占用:
①现场调查时塔基及电缆临时施工场地已平整,且植被恢复情况良好。
②已对项目基础开挖的土方进行了回填。
③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已尽量利用原有空地,减少了植被砍伐量。
④待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平整。
⑤新建塔基未占用基本农田。
植被破坏:
①施工期已采取临时排水、沉砂、覆盖防护等防治措施。
②施工开挖面已及时平整。
③输电线路经过林地已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用高跨方式,施工过程中已尽量避免了对树木的砍伐,减少了不必要的破坏。
④已根据地形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了基础开挖量。
⑤塔基坑开挖时已尽量少开挖施工基面,尽量保留了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且在施工期结束后已对基面进行植被恢复。
⑥施工结束后已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对于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在施工期间已进行边施工边复绿。
⑦已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村路,减少了临时施工占地。。
⑧施工结束后,已对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现场调查时场地已平整,且植被恢复情况良好。
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①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已制定包括噪声污染控制在内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施工期内已尽量减少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
②为消减施工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在施工时,已在有条件的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了临时围蔽。
③工程结束后,迁移的野生动物仍可返回原地,不会使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减少。
水土流失的影响:
①线路施工临时弃土在杆塔施工区附近的空地上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用作绿化覆土,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已尽量用于填方,并进行压实、洒水防止扬尘。
②已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土石方施工,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量,本工程使用钻(冲)孔灌注桩基础,减少了植被破坏。
③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已临时堆放于施工场界范围内,并采取拦挡、临时排水、沉砂、覆盖防护等防治措施,施工期多余土石方已及时清运。
(2)生态红线
已落实
本工程已结合地形地貌、工程施工特点采用优化线路、增大线路塔基档距减少塔基数量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已取得安顺市人民政府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营 220kV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Ⅱ回送出线路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审核意见的函,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减小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建设塔基位置已完成回填和植被绿化措施。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措施。现场调查时塔基以及临时施工场地已平整,且植被恢复情况良好。
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防尘。
(3)地表水环境
已落实
①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依托变电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户化粪池设施预处理后用于农灌;
②线路在施工的过程中生产废污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保湿水,水量极少,通过自然蒸发,未外排。
③建设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已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土石方施工。减少了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塔基施工场地已修建临时性围墙封闭施工。
废水未排至自然水体中。
(4)声环境
已落实
①已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施工期内振动大的设备(部件)已配备减振装置。
③施工期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④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⑤在施工过程中,已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避免了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
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已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已远离居民区布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面积,靠近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区应尽量避免夜间和人群休息时施工;施工噪声较大的机械应尽量在白天施工,禁止夜晚施工。
(5)大气环境
已落实
针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提出以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已制定包括噪声污染控制在内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线路施工临时弃土在杆塔施工区附近的空地上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用作绿化覆土,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已尽量用于填方,并进行压实、洒水防止扬尘。
③已设置围挡,减少了扬尘的扩散;
④工程施工期间已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清扫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施工场地和路面上的泥土,减少了车辆和刮风引起的扬尘;
⑤施工期间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已合理堆放;堆场适时压实、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了运输环节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
⑥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的行为。
施工期未接到与本项目相关的环保投诉。
(6)固体废物
废弃渣土:施工期间废弃渣土已全部回用于绿化或护坡用土;
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已建筑垃圾回用于护坡用土,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处理。
生活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已由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经现场调查施工期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已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7)环境监测
环保验收阶段,已对间隔扩建侧、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进行了监测。
2、运营期
环评:
(1)陆生生态
①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②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验收要求:变电站间隔扩建周边及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
(2)生态红线
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3)声环境
①在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②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③定期进行声环境监测,如发现超标情况及时维护
验收要求:输电线路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间隔扩建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电磁环境
①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当220kV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5m。当220kV线路通过居民区时,抬升至15m可满足要求。
③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反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少对通讯线的干扰。
④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离。
验收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5)环境风险
①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当220kV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5m。当220kV线路通过居民区时,抬升至15m可满足要求。
③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反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少对通讯线的干扰。
④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离。
验收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6)环境监测
环保验收阶段,对间隔扩建侧、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进行监测。
验收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线路沿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间隔扩建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实际调查情况:
(1)陆生生态
经现场调查变电站间隔侧扩建周边以及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
(2)生态红线
经现场勘察,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
(3)声环境
已落实
①已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
②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由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负责相关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经过现场验收监测项目输电线路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间隔扩建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电磁环境
已落实
经现场勘查输电线路与地面高度、线路与沿线保护目标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通过验收对电磁环境的监测,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限值要求。间隔侧周围和输变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已落实
①线路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运行阶段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选择,尽量避开了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本项目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5m。通过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低于15m。
③本项目已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了静电反应、对地电压和杂音以及对通讯线的干扰。
④本项目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了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本项目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离。
经验收监测项目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6)环境监测
经现场验收监测,本项目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线路沿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间隔扩建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未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环境进行修复等工程措施以及植被恢复等植物措施,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治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可以大大减少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
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户化粪池设施预处理后用于农灌。
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建设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面积,靠近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区应尽量避免夜间和人群休息时施工;施工噪声较大的机械应尽量在白天施工,禁止夜晚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回填;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并处置,不随意丢弃,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社会环境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可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电商产业园A栋二楼
联系人:赵专浩
联系电话:18586481213
2、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鑫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春蚕巷1号B座5、6单元1层[湘雅社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784954457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中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陆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附件1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沙营220kV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沙八Ⅱ回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含附图、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