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贵州诺威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根据《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州诺威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资安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鑫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杨显辉、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彭园花、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诺威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温泉镇尹庵村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厂内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为68600m2。实际总用地面积为2445.5m2。
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年生产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生产线,其中一期建设年产30万吨/年新肥、2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二期建设年产30万吨速溶针状肥生产线。由于建设时间短,该项目工程内容目前仅建设了一期建设年产30万吨/年新肥、2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仅验收一期建设年产30万吨/年新肥生产线、2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待二期建设年产30万吨速溶针状肥生产线建成后需另行验收。本项目不单独建设食堂,依托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已建食堂,不提供住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4年1月编制了《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26日取得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筑环表〔2024〕18号。该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2月底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建设单位目前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编号为:91520122MA6DJF506Y001V。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0%。
4、验收范围
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踏勘,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及工艺与环评阶段规模及工艺一致,无变化。根据现场踏勘,对比《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主体工艺未发生变化;另外由于建设时间短,本项目工程内容目前仅建设了一期建设年产30万吨/年新肥、2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同时由于项目工程内容目前仅建设了一期建设年产30万吨/年新肥、2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导致总投资减少,因此环保投资比例增加(由0.67%变为1.0%)。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另外,原环评中项目新肥生产线包装工序废气为有组织排放,实际包装线位于成品车间,由于位置变化,包装工序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后,定期收集粉尘,未进入排气筒进行排放。因此该环节排放方式改变,根据《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进行了论证,该环节变动后未导致“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明渠雨水沟自流进入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容积约5000m³),其收集的初期雨水经过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在厂区道路周边设置有明管明沟集水沟,生产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1800m³/h循环水站),不外排;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5m³)沉淀后回用,含强酸强碱等废液的实验仪器及玻璃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收集至废液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项目清洗废水(所有实验仪器及玻璃器皿第三次清洗废水及不含强酸强碱等废液的实验仪器及玻璃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分别经水槽下水道进入中和沉淀池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0m³)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³)收集后一同排入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外排。
(2)废气:
①新肥(高塔)熔融、造粒废气(封闭式)收集后通过风机(风机风量为50000m³/h,集气效率为99%)引入布袋除尘器+喷淋塔的处理工艺后经1根1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高塔车间将破碎、筛分、冷却、包膜等各工序均封闭式收集,通过风机(风机风量为5000m³/h,集气效率为99%)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后进入造粒塔再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由122m高DA001合并排放;
包装环节位于成品车间,包装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后,定期收集粉尘,未进入排气筒进行排放,为无组织排放。
③一期速溶针状肥车间将破碎、造粒、筛分、冷却、包装等各工序均为全封闭式收集,一期两条针状速溶肥生产线产污设施分别经两台风机(风机风量总共为40000m³/h)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造粒机、冷却机等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保持其稳态运行,设备安装时,采取设置隔振垫、减振器以及弹性支撑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①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在室内设置小型垃圾桶分类收集暂存,经收集后运至乡镇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
②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公司清运处理。
③废弃包装材料
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以及有机肥包装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编织袋,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④不合格品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主要来源于筛分过程,一期项目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⑤收集粉尘
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⑥废机油
项目发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使用润滑油,废机油属于“HW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物代码为“900-214-08”,危险特性为“T,I”。治理措施:废机油经收集后封闭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贵州快联华恒石化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实验分析为委托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现有设施进行产品质量分析,产生的危险废物与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一同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交由贵州华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①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新肥(高塔)熔融、造粒废气排放口DA001及一期速溶针状肥车间破碎、造粒、筛分、冷却、包装废气排放口DA003的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硫化氢、氨气排放均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表2要求。项目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氨、硫化氢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②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③固体废物
经现场踏勘,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筑环表〔2024〕18号,建议主要排放口处设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38.907t/a。
根据《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计算,颗粒物实际排放总量为14.9112t/a。未超过许可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50万吨/年速溶针状肥和30万吨/年新肥(高塔)项目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环保设施执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企业基本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企业按照意见进行整改,报告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诺威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温泉镇尹庵村贵州西洋实业有限公司厂内
联系人:严祥富
联系电话:13765025816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资安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街道都拉乡黑石头村北二环北侧融创云麓长林第A9栋1单元3层1号房)
联系人:曹焕焰
联系电话:15186900490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鑫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851-8485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