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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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好肥来新建花溪燕楼年产1.3万吨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25年5月9日,贵州好肥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好肥来新建花溪燕楼年产1.3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好肥来新建花溪燕楼年产1.3万吨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镇思惹村原兴达煤矿,利用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残渣和发酵菌等作为原辅料,实现年产1.3万吨有机固体肥。本项目员工28人,其中6人(主要为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在厂区食宿,其余人员就地聘用当地居民,仅在厂区就餐不住宿,厂区每天提供两餐。项目工作时间为两班制,每班8 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贵州好肥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委托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好肥来新建花溪燕楼年产1.3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7月4日取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筑环表〔2023〕143号)。

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20013MA6DLH1H6N001Q)。

项目建设单位已于2025年4月18日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520111-2025-085-L)。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

4、验收范围

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动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厂房进行密闭集气微负压,经喷洒除臭剂预处理后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风机(风机风量为10000m³/h)引入生物填料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混料搅拌的机器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为2000m³/h)收集后通过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引入15m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厂房进行密闭集气微负压,经喷洒除臭剂预处理后产生的恶臭气体、混料搅拌的机器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风机风量为10000m³/h)一同引入水+除臭剂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经查询《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 年,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废气处置措施水+除臭剂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置恶臭异味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可行技术,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2、固废防治措施变动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公司使用生物填料塔对恶臭气体进行吸附处理,需要定期对生物填料进行更换应收集后使用容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集中处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回用于有机肥生产。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置设施产生的废生物填料,改为废活性炭和废紫外线灯管,无袋式除尘器粉尘。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和废紫外线灯管为委托贵州赋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除以上,无其他变动情况。以上变动不为重大变动情形,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保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1)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冲洗。

(2)生产废水

①发酵菌种配水:企业不产生发酵菌种配水废水,发酵菌种配水全部进入产品。

②道路冲洗水:项目道路冲洗按每周一次冲洗,道路冲洗用水为经沉淀池收集池沉降处理后的水,不使用新鲜水;道路冲洗废水收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冲洗。

③产品补充水:企业原料含水率远远大于产品含水率,出现物料过干补充水的情况较少,企业产品补充水不外排、全部进入产品,由产品带走。

④发酵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渗滤液:有机肥二次陈化过程产生的渗滤液,项目原料进厂含水率平均约60%,与辅料混合发酵后含水率约为32%,进行翻抛后含水率降至30%左右,在进入二次陈化时,产品陈化呈疏散的团球状,堆积会产生微量渗滤液,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经收集管槽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因产生的渗滤液很少,渗滤液每天用水泵抽取后直接喷至发酵区表面,在发酵过程中无害化并蒸发,不外排。

(3)未预见废水

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冲洗。

(4)绿化用水

企业绿化用水不使用新鲜水,使用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

(5)初期雨水

将初期雨水导入收集沉淀池后分批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冲洗,后期雨水进入雨水管网。

2、废气

(1)恶臭气体

公司恶臭气体产生来源为原料仓、辅料仓、混料区及固体肥发酵区过程。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氨气、硫化氢,其刺激人的嗅觉器官,引起人的厌恶或不愉快。

1)针对收集运输工序臭气:公司食品残渣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进行原料输送,以降低运输过程中恶臭对沿线住户的影响。

2)原料堆放臭气:

公司在堆肥发酵过程中投加生物除臭剂,经投加生物除臭剂后氨气和硫化氢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标准;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

3)熟化过程废气

公司将厂房进行密闭集气微负压,经喷洒除臭剂预处理后产生的恶臭气体、颗粒物通过集气罩(风机风量为10000m³/h,集气效率为80%)水+除臭剂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氨气和硫化氢去除效率以80%计)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氨气和硫化氢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标准;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

4)二次陈化恶臭:

二次陈化区产生的恶臭为无组织排放,经投加生物除臭剂后氨气和硫化氢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标准;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

(2)颗粒物

公司颗粒物主要包括混料废气、破碎筛分粉尘以及包装粉尘。项目包装工序采用自动包装机,成品为颗粒状有机肥且包装工序均由机器设备完成,故公司产生极少量包装粉尘为无组织排放,不做定量分析。

1)混料粉尘

公司在混料搅拌的机器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为2000m³/h),集气效率为90%,收集后通过管道收集进水+除臭剂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氨气和硫化氢去除效率以80%计)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净化效率约98%,处理后的粉尘引入15m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放。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破碎废气

公司采购的粉碎机均为全密闭设备,破碎过程中95%的粉尘经自然沉降落入破碎设备内的产品里,作为产品一并带走;剩下的5%的粉尘伴随着传送带运输过程被带出,外排至车间,公司输送带采取上下遮盖围闭,计量包装环节全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可减少粉尘的扩散。通过车间非密闭区门窗外排至周边环境,排放量极少,周界外无组织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mg/m³)。

(3)食堂油烟

公司劳动定员28人,用餐依托公司所建食堂,厨房燃料使用液化气及电能,均属于清洁能源;公司在新建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采用油烟净化器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浓度限值(浓度2.0mg/m³),之后在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公司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生产设备通过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加强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及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1)职工生活垃圾

公司在室内设置小型垃圾桶分类收集暂存,经收集后运至乡镇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

(2)废弃包装材料

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3)废活性炭和废紫外线灯管

公司使用水+除臭剂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需要定期对活性炭和紫外线灯管进行更换。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公司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的废物代码为“900-039-49”,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的废物代码为“900-023-29”。危险废物暂存于企业危废暂存间,委托贵州赋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4)废机油

公司发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使用到润滑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公司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的废物代码为“900-214-08”。危险废物暂存于企业危废暂存间,委托贵州赋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调查期间,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满足验收调查要求。

2、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实施运行效果

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间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认真落实了环评要求的各项措施,减轻或避免生态影响。根据调查,调查区域内的植被类型、动植物分布情况等生态条件与环评时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2日对好肥来新建花溪燕楼年产1.3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监测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结果:

(1)废水

根据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GZQSBG20241203001)检测报告,监测期间,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口出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类排放标准。

(2)废气

根据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GZQSBG20241203001)检测报告,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可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可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表2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根据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GZQSBG20241203001)检测报告,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合格。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好肥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镇思惹村原兴达煤矿

联系人:杨全林

联系电话:13984346701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鑫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春蚕巷1号B座5、6单元1层[湘雅社区]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285871440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科技园科新南街777号汇通华城高科技工业园区1号厂房3楼

联系人:贺传

联系电话:13004050060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1:好肥来新建花溪燕楼年产1.3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

附件2:好肥来新建花溪燕楼年产1.3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上一个:关于《贵阳市南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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