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贵州黔珊秀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二分厂根据《贵州黔珊秀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二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贵州黔珊秀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二分厂位于贵安新区湖潮乡广兴村,项目为污泥的综合利用行业,污泥的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酒厂污水处理系统,通过添加锯末、中药渣、粉煤灰、酒糟、河流底泥(需由来源方通过鉴定为非危险废物后方能进入我厂进行发酵)、磷石膏等辅料,在发酵过程中可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及酒厂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有效的资源化处理,年处理污泥量90000t/a,年产营养土90000t。
项目已于2024年4月编制了《贵州黔珊秀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二分厂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5月16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贵安环表[2024]17号。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建成投入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其中“四十六、公共设施管理业78-104.环境卫生管理782中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处理(除焚烧、填埋以外的),日处理能力50吨及以上的城镇粪便集中处理,日转运能力150吨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站”。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520900MABRJEFD56001Q。项目已在排污许可证中补充登记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4、验收范围
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踏勘,对比《废旧机动车回收及拆解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废旧机动车回收及拆解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变更说明》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本次验收范围建设内容变动如下:
1.生产配套设施变动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发酵区域为露天修建,防渗硬化地面,呈块状分布,设发酵区12个,共设计发酵床15个(尺寸为32m*6.4m*0.2m)。
实际建设情况:发酵区域为露天修建,防渗硬化地面,呈块状分布,共设计发酵床10个。
2.厂区布局及红线范围变动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设置破碎间,砖混结构,位于厂区中部,占地面积约100m2,包装区位于厂区中部,占地面积约100m2,陈化区及成品储存区域,位于生产车间中部,约1000m2,用于产品陈化及成品存放
实际建设情况:均设置于厂区南部,且项目南侧红线在原红线的基础上向外扩约167m。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动
(1)污泥暂存池废气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位于厂区中部,池体为不规则形状,上部为钢结构大棚,有效容积约2000m3,占地面积约2000m2,内设粪污贮存池。污泥暂存池废气经封闭厂房+集气罩+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厂区中部,池体为不规则形状,半封闭式,仅贮存运进厂区含水率为60%-80%的污泥。项目污泥暂存池废气经喷洒天然除臭剂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2)发酵废气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气流膜(纳米)发酵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采用气流膜(纳米)发酵,防止恶臭气体外排,并在气流膜中设置集气管道,使气流膜形成微负压,气流膜中部分恶臭因子在气流膜的作用下部分溶于水回到发酵床中增加氮养分,其余废气经过集气管道进入喷淋间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动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5m2),且已做防渗防腐处理。项目设备在维修、保养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非活性炭,均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活性炭吸附废气变为喷淋间除臭,因此产生危废无废活性炭,仅为设备在维修、保养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极少。因此项目依托一分厂危废暂存间,不单独建设,由该危废间进行统一台账管理,该危废暂存间已做防渗防腐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除以上,无其他变动情况。以上变动不为重大变动情形,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后外排;污泥在暂存及发酵时产生的渗滤液,均配套建设渗滤液收集池,全部回用于发酵及陈化过程。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泥暂存过程中、发酵过程中、陈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以及破碎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废气。其中项目污泥暂存池废气经喷洒天然除臭剂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采用气流膜(纳米)发酵,防止恶臭气体外排,并在气流膜中设置集气管道,使气流膜形成微负压,气流膜中部分恶臭因子在气流膜的作用下部分溶于水回到发酵床中增加氮养分,其余废气经过集气管道进入喷淋间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在陈化过程中,完成高温发酵的物料会被进一步处理,以确保其完全分解并达到稳定状态,从而提高堆肥的质量和安全性,废气产生量极少,呈无组织排放。发酵后的营养土部分呈块状,需进行破碎,但发酵后的营养土含水率约为45%左右,因此会产生极少量的粉尘形成无组织排放,经设施密闭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底座加固、基座减震、加强对机械的维修维护等措施降噪,最后通过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给各类回收企业回收处理,项目区内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项目活性炭吸附臭气变为喷淋间除臭,因此产生危废无废活性炭,仅为设备在维修、保养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极少。因此项目依托一分厂危废暂存间,不单独建设,由该危废间进行统一台账管理,该危废暂存间已做防渗防腐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GZOSBG20250115004),监测期间,项目化粪池排放口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根据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GZOSBG20250115004),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氨气及硫化氢符合《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废气厂界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废气排放口DA001有组织氨气及硫化氢符合《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根据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GZOSBG20250115004),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给各类回收企业回收处理,项目区内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项目实际依托一分厂危废暂存间,不单独建设,由该危废间进行统一台账管理,该危废暂存间已做防渗防腐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经本次验收现场勘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验收要求。
5、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环境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后外排。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因此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企业需要整改的部分
无
七、《验收报告》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内容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完善验收报告。
八、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贵州黔珊秀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二分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环保设施执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企业基本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企业按照意见进行整改,报告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黔珊秀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二分厂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湖潮乡广兴村
联系人:刘慧星
联系电话:13885037447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田园南路关口安置房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7585173583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科技园科新南街777号汇通华城高科技工业园区1号厂房3楼
联系人:贺传
联系电话:13004050060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