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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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7月25日,贵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名: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贵州中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验收单位(贵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单位(贵阳京环城投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花溪区桐木岭立交范围内,占地规模11174.25m2,新建2层大件处理及压缩车间一座,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垃圾的卸料、大件垃圾破碎、压缩,车间占地面积4051.08m2。破碎区面积为400m2,卸料区面积为2100m2。新建一层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钢架结构,主要用可回收垃圾分拣、打包及暂存。占地面积860.16平方米。新建一层有害垃圾暂存间,钢架结构,主要用于暂存有害垃圾,占地面积70m2。新建2层综合办公楼一座,砖混结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门卫室12m2

贵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贵州中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月18日取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筑环表〔2022〕265号),其中包含10个垃圾分拣转运站,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为其中之一,本验收仅针对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于2022年11月开始建设,2023年7月投入生产调试。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项目于2023年9月11日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20100560912569K006U),并于2024年5月9取得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心的关于《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520111-2024-175-L,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均与环评阶段一致,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发生的变动如下:

序号 内容 环评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对比重大变动

清单内容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出站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渗滤液、洗车废水、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各站的渗滤液收集池内,收集后最终由吸由吸污车输送至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置(10km)。设置化粪池1座(15m3),初期雨水池1座(16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245m3),事故池(60m3)。 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出站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渗滤液、洗车废水、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各站的渗滤液收集池内,收集后最终由吸由吸污车输送至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置(10km)。已设置化粪池1座(20m3),初期雨水池1座(16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176m3),事故池(60m3)。 对比《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 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景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 改进的除外) 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化粪池容积较环评扩大5m3,渗滤液收集池容积较环评减少了69m3。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化粪池容积较环评扩大5m3,不涉及重大变动内容。项目转运规模: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400t/d,与环评一致,项目不扩增转运规模,因此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洗车、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量与环评一致,共计产生量为27.104m3/d,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内,收集后最终由吸由吸污车输送至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置。项目实际建设的渗滤液收集池为176m3,可满足使用。环评中对于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内的渗滤液、洗车、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采取9天进行转运一次,因此环评设计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245m3;实际对于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内的渗滤液、洗车、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采取5天进行转运一次(详见附件),因此实际建设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176m3。因此本项目项目变动内容不涉及重大变动。
2 废气治理设施 卸料大厅恶臭经负压条件收集后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一并经过“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未收集的卸料大厅恶臭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经喷淋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卸料大厅恶臭经负压条件收集后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一并经过2套“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处理排放,未收集的卸料大厅恶臭与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经喷淋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对比《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环境保护措施第10条: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 项目新增一个废气排放口,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项目新增排气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因此项目变动内容不涉及重大变动。

根据上表可知,化粪池容积较环评扩大5m3,渗滤液收集池容积较环评减少了85m3。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化粪池容积较环评扩大5m3,不涉及重大变动内容。

项目转运规模:可回收垃圾30t/d,其他垃400t/d,与环评一致,项目不扩增转运规模,因此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洗车、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量与环评一致,共计产生量为27.104m3/d,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内,收集后最终由吸由吸污车输送至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置。项目实际建设的渗滤液收集池为176m3,可满足使用。

环评中对于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内的渗滤液、洗车、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采取9天进行转运一次,因此环评设计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245m3;实际对于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内的渗滤液、洗车、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采取5天进行转运一次,因此实际建设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176m3,可满足使用。

项目新增一个废气排放口,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项目新增排气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

综上,根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化粪池容积较环评扩大5m3,渗滤液收集池容积较环评减少了69m3,新增一个废气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

经过现场勘查核实,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

项目试行雨污分流,已建设初期雨水池(160m3)。车辆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176m3)(项目实际建设渗滤液收集池容量较环评减小69m3,本项目采取增加清运频次的方式(5天清运/次)来缓冲废水收纳需求,可满足废水收集需求。)中,定期由吸污车抽至中电环保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处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送至高雁填埋场或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废气

经现场勘查: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项目压缩车间废气主要为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压缩机内倾倒垃圾颗粒物、卸料、压缩、装载工序恶臭。

压缩车间卸料平台设置风机,卸料平台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率本项目取90%,收集后的废气经过站内两套除尘+喷淋+生物过滤进行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硫化氢、氨气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达标排放。项目设置喷淋系统,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恶臭有一定去除效果,厂界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需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垃圾压缩设备、高压清洗设备、风机等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在采取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房边界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经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置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为保证生物滤塔去除效率,要求滤膜一季度更换一次,每次更换全部的滤膜。更换的滤膜与生活垃圾一同压缩后进行转运。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废水

根据资料分析和现场查验,项目已建渗滤液收集池(176m3)、初期雨水池(160m3)设施完好,能满足渗滤液、洗车废水、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要求。

根据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聚信检字[2023]第23070503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本次验收项目化粪池污水中pH、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废气

根据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聚信检字[2023]第23070503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除臭系统排气筒(DA001、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气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噪声

根据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聚信检字[2023]第23070503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项目厂房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经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置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为保证生物滤塔去除效率,要求滤膜一季度更换一次,每次更换全部的滤膜。更换的滤膜与生活垃圾一同压缩后进行转运。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五、整改内容

(1)企业应根据最新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01-20发布)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制度和台账管理;

(2)落实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

六、整改落实

已落实

七、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1)生活污水

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COD、BOD5、SS、氨氮排放浓度可大道《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25mg/L)。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送至高雁填埋场或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2)生产废水

项目渗滤液、洗车废水、地面、压缩机及垃圾转运箱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内,收集后最终由吸污车送中电环保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经监测,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生活污水化粪池排口出水口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1)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

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大件破碎规模为5t/d,本项目处理大件垃圾主要为沙发、树枝、床等,项目破碎机使用双轴破碎机破碎,双轴破碎机是通过对物料进行剪切、挤压和撕扯等动作碎成小尺寸物料的双轴剪切式破碎机。项目破碎机进料口设置喷雾设施,且破碎机均位于转运车间内,转运车间内由风机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进行收集,收集后经站内两套除尘+喷淋+生物过滤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未收集的破碎颗粒物经喷淋系统去除部分颗粒物后无组织排放。

(2)压缩机内倾倒垃圾颗粒物

转运站在工作过程中,当垃圾收集车向垃圾压缩坑内倾倒垃圾时,将产生少量扬尘。转运站操作间封闭式设置,可以有效隔绝垃圾倾倒时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在卸料平台设置除臭喷淋系统并设置风机,整个卸料平台形成负压条件。当有收集车卸料时,操作感应装置发出指令,喷雾系统开启,水雾从喷嘴呈实心锥状喷出洒下,抑制并沉降粉尘。垃圾扬尘通过封闭隔绝、喷雾降尘处理后扬尘量将很少,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恶臭

生活垃圾转运站恶臭气体和粉尘主要由卸料、压缩、装载工序散发至环境中。不同季节温度的变化是影响微生物活动的主要因素,夏天的气味要比冬天的气味重一些。H2S和NH3是生活垃圾转运站恶臭气体的最主要成分。项目卸料平台设置风机,卸料平台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率本项目取90%,收集后的废气经过两套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恶臭去除率取70%,颗粒物去除效率取90%。项目设置喷淋系统,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恶臭有一定去除效果,本项目喷淋除臭剂对无组织颗粒物及恶臭去除效率均取50%。

经监测,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排口1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排放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排口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排放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边界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浓度,氨、硫化氢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垃圾压缩设备、高压清洗设备、风机等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在采取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房边界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经监测,项目厂界东、西、南、北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经转运站压缩直接转运至花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②废滤膜

项目设置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为保证生物滤塔去除效率,要求滤膜一季度更换一次,每次更换全部的滤膜。更换的滤膜与生活垃圾一同压缩后进行转运。

③危险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小箐镇小箐村境内

联系人:尤总

联系电话:18285031262

2、运营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京环城投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观公大道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山红镇背官村,现云大道与贵黔高违亮角南侧)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7385851045

3、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陆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15835262521

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送审(含附图附件)公示稿

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花溪区桐木岭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上一个:关于《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息烽小寨坝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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