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保健用品及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3年8月19日,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保健用品及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杨显辉、贵阳市环科院彭园花、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大坡村(工业园区内)1单元1层1号,项目区域只设置一栋生产厂房(砖混结构),目前只建成了保健用品生产线(环评中车间一)的建设,设置清洁生产车间、仓库等,不建设实验室,主要产品包括保健贴、保健擦剂、保健膏剂;另外厂房外配套建设值班室占地120㎡,其余区域为厂区道路。项目不设食堂。目前食品生产线(产品为配制酒、压片糖果)暂未建设,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待食品生产线(产品为配制酒、压片糖果)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相关建设内容的验收。产品产能为:保健贴:50万贴/年、保健擦剂:50万瓶/年、保健膏剂:50万支/年。
2022年6月,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保健用品及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24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以“黔南环审【2022】151号”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
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竣工投入试运营。
二、项目变动情况
1、“建设占地面积约为300m2的员工宿舍和食堂,砖房结构,共计修建五层。”变动为“实际不设置食堂”。变动原因为员工均为周边居民,不在厂区食宿。
2、环评:“在压片糖果混合制粒工序上方、配制酒生产过程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DA002,15m)排向上空。”变动为“实际还未建设压片糖果和配制酒生产线,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还未建设”,本次为阶段性验收,后期压片糖果和配制酒生产线建设后应重新进行纳入验收。
3、食堂要求配备的油烟净化器和隔油池由于实际未设置食堂也未建设。
4、产品产能为:保健贴:50万贴/年、保健擦剂:50万瓶/年、保健膏剂:50万支/年、保健粉剂:50万包/年、配制酒:10万支/年、压片糖果:30万片/年;实际为保健贴:50万贴/年、保健擦剂:50万瓶/年、保健膏剂:50万支/年。由于无相关资质,企业不生产保健粉;配制酒和压片糖果生产线还未建设。
5、在“项目车间一在保健粉剂、保健贴搅拌机上方、保健膏打粉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处理,三条生产线均在车间一内生产且相邻,通过废气输送管道可将产生的废气连接在一起通过一套废气处理装置(集气罩+输送管道+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处理”变动为“项目车间一在保健贴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处理,通过废气输送管道将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废气处理装置(集气罩+输送管道+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处理”,变动原因为实际不生产保健粉,保健膏剂原料直接外购粉状,不在现场打粉,厂区不设置打粉机,无打粉废气。
以上变动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1.废水:项目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分别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器具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
2.废气:在保健粉、保健贴搅拌机、保健膏剂打粉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引至同一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设备处理,处理后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DA001,15m)排向上空。在压片糖果混合制粒工序上方、配制酒生产过程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DA002,15m)排向上空。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排放浓度要求后,通过排气筒(DA003,20m)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房屋隔声合理布局,并采用距离衰减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放至指定点,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废油脂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粉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中的相关要求,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做好分区、分类存放。项目危险废物为生产设备保养维修产生的机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使用容器收集,底部设置托盘,放置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2.废气:在保健贴搅拌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处理,通过废气输送管道将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废气处理装置(集气罩+输送管道+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要求。未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厂区的绿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设备减振、隔声。加强绿化。根据检测结果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固废:中药滤渣、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站集中收集后送市政部门垃圾转运站,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污泥定期清掏经脱水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定时清运。
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厂。
废机油和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贵州申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苗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大坡村(工业园区内)1单元1层1号
联系人:邓宇能
联系电话:18620022283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郑珺元
联系电话:18984843036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陆航物流园10栋 5-2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