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环保验收公示 > 关于《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关于《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1月30日,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阳市环科院陈思琳、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周江、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建筑为1栋2层的砖混结构和2处钢架结构大棚,项目占地面积共700m²,砖混建筑面积共154m²,钢架结构大棚面积共130m²,其中砖混结构第一层从北面起依次为1间40m²备货库房、1间40m²值班室、1间40m²休息室,第二层北面设有1间10m²监控室,其余24m²均为办公区;靠近砖混结构房屋东北侧1#钢架结构大棚为防暴车辆停放区(70m²),远离砖混结构房屋东侧的2#钢架结构大棚为醇基燃料暂存区(30m²)和不锈钢回收空瓶暂存区(30m²)。
项目为未批先建,于2022年2月开始建设,2022年6月完工,2022年6月投入运行。项目于2022年7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17日取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项目属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7月13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520112MAAK105005001W。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 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 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2〕185号)”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地面冲洗用水、未预见用水,项目不涉及生产、稀释、分装等工艺,仅从事储存、批发、零售活动,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及未预见废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交由贵阳泉丰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贵阳市乌当区奶牛场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防渗旱厕、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储罐小呼吸产生的甲醇废气,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

①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运营中加强厂区通风换气,加强对储存设备的维护点检,保证储罐的气密性良好,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小呼吸散发的甲醇废气排放厂界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厂房门窗、通风口处1m处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②项目周边仅有1户零散居民为敏感点,且距离项目160m,采取相应措施后影响极小,为减小汽车尾气、扬尘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程度,环评要求业主在运营期保持机械的良好运行状态,应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尽量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保持厂区周边现有的良好绿化覆盖率,汽车尾气、颗粒物经大气稀释扩散和植被净化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本次环评要求,项目应针对防渗旱厕采取及时冲洗、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周边增强绿化等措施;针对垃圾收集点采取密闭形式,做到日产日清、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等措施;项目厂区恶臭经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①严格操作规范,以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

②加强车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③运输过程中车辆限速、禁鸣。

项目营运期间运输时,在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影响值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项目不设置维修车间,车辆维修保养均在机械维修公司进行,不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不设置维修车间,车辆维修保养均在机械维修公司进行,项目不产生的危险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经合理布局和采取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醇基燃料为储存销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和客流生活污水、地坪冲洗水、不可预见废水。

项目地坪冲洗水、不可预见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员工和客流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定贵阳泉丰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贵阳市乌当区奶牛场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相关转运协议见附件4)。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收集沉淀池污水中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石油类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防渗旱厕、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储罐小呼吸产生的甲醇废气,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

项目来往车辆尾气产生量少,且厂区通风情况良好,周围设置有绿化带,可吸附净化汽车尾气。

项目防渗旱厕设置于办公区西侧、垃圾暂存点设置于厂区西侧入口处。垃圾日产日清,防渗旱厕及时清掏清运,定期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需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项目厂区内通风良好,储存储罐气密性良好,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醇、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厂界恶臭气体氨、硫化氢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运作噪声。

项目车辆限速、禁鸣,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检查,合理分布停车区域,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效果。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经现场勘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是一些废纸屑、塑料瓶、废报纸、果皮等。)

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满足验收要求。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醇基燃料为储存销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和客流生活污水、地坪冲洗水、不可预见废水。

项目地坪冲洗水、不可预见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员工和客流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定贵阳泉丰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贵阳市乌当区奶牛场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相关转运协议见附件4)。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收集沉淀池污水中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石油类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防渗旱厕、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储罐小呼吸产生的甲醇废气,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

项目来往车辆尾气产生量少,且厂区通风情况良好,周围设置有绿化带,可吸附净化汽车尾气。

项目防渗旱厕设置于办公区西侧、垃圾暂存点设置于厂区西侧入口处。垃圾日产日清,防渗旱厕及时清掏清运,定期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需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项目厂区内通风良好,储存储罐气密性良好,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醇、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厂界恶臭气体氨、硫化氢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运作噪声。

项目车辆限速、禁鸣,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检查,合理分布停车区域,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效果。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经现场勘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是一些废纸屑、塑料瓶、废报纸、果皮等。)

员工和顾客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山水黔城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云锦庄组586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85469161

二、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096012135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博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陆航物流园10栋6楼

联系人:贾大娜

联系电话:17734935553

附件:

附件1: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审1-22102804+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噪声+废水+无组织(正本)

附件3:贵阳鸿泽万霁新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生活用醇基燃料储存、批发零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上一个:贵阳铁投商砼有限公司双龙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下一个:关于《贵州富华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