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杨显辉、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彭园花、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0日至6月7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用名:花果园社区第二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T1区4、5、10号楼一层[花果园社区]
投资总额:300万元,环保投资35.5万元,占总投资的11.8%
建设规模: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名为花果园社区第二卫生服务中心,于2021年7月16日更名为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建设服务内容未发生变化。)是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现建设单位变更为: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的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4300m2。项目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不设洗衣房。医院设有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口腔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住院病房5间,共17张病床。本项目共占用花果园T区4、5、10号楼第一层,所在建筑共23层,2-23层为花果园T1区4、5、10号楼居民住户,第1层为本项目服务范围,项目设置两个进出口,东侧进出口为一楼店铺独有的进出口,也是主进口,项目南侧进出口是小区进出口其中一个,可由一楼进入本项目范围。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服务中心于2017年9月委托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花果园社区第三卫生服务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于2017年10月19日取得了贵阳市南明区环境保护局(现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的环评批复(筑南环表[2017]073号)。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名称为“花果园社区第二卫生服务中心”,现更名为“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也不涉及通用工序,不需要进行排污许可证申请。2022年5月9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1、建设单位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变更为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建设内容:增加了HIV初筛1间、库房1间,减少了鼻喉科、皮肤科、雾化室、洗衣房、心理治疗室、B超、心电、妇保检查、儿童视康中心、体检上传室各1间,减少了中医诊疗房、内科诊室、妇科诊疗各2间,减少了住院病房5间,其他相较环评阶段无变化;
3、主要设备:增加了急救床1张、心电图机1台、氧气瓶3个、紫外线灯1个、诊断床7张、听诊器7副、体重身高计1台、血糖仪1个、电冰箱1台,减少了氧气袋1个、TDP神灯1套、中药雾化吸入设备1套、刮痧板1块、艾灸仪1套、智能通络治疗仪1套、干燥箱1台、药品试剂柜1个、中央空调1套、供养设备氧气瓶5瓶、酶标读数仪1台、洗板机1台,其他的相比环评阶段无变化;
4、劳动定员:由80人减少至58人。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花果园社区第二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南明区环境保护局(现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关于对《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花果园社区第二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南环表[2017]073)”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水
环评:在医院东侧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验室化验废水经收集进行消毒(84消毒液)及中和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隔油栅格沉淀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0t/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最终进入青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现状:项目产生的检验科检验废水经收集进行消毒(安捷消毒片)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包括门诊病人废水、住院病人生活用水、煎药机清洗用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0t/d)。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最终进入青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环评:项目不提供员工餐厅,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异味。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排气管,异味难以定量。采用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在对废水处理设备臭气进行消毒时,既能杀灭污水中的病菌和病毒,同时还具有除臭功能,排气管将臭气引至一楼平台排放,并且排气管周围绿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对院内污水处理设施排出的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的要求。
现状:该项目不提供员工餐厅,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异味,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NH3和H2S为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是采用密闭式,预留进出排气口,定期采用百洁牌消毒粉(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进行消毒,确保恶臭气体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3、噪声
环评: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及源强如下:①病人看病就诊活动噪声,其声压级一般在49~79.1dB之间,经门窗隔噪后,将降低至29~59.1dB之间,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再经过空间距离衰减后,到达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点的声压值很小,对其影响较小。②位于项目东北侧的中央空调设备源噪声约为60-85dB,引风机的噪声值通常在75-85dB,冷却塔的噪声值通常在60-80dB,水泵的噪声在80-85dB。噪声源均采用隔声罩进行隔声并加装减振垫,且在密闭空间中,距离周边各敏感点距离均超过10m;水泵噪声较大,项目所有噪声源均安装在室内,在采取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后设备噪声再经过空间衰减,室外可达到50dB以下。
现状:与环评一致。
4、固体废物
环评: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等,项目在各楼层均设置有有垃圾收集桶及医疗废物收集桶,项目北侧设置有一间单独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约10m³。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再由专门人员清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方堆放,待环卫工人运走处理;废药品等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则分类收集打包后,分类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待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走处理。药渣产生量很少,单独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两天清理一次,经过投加石灰干化消毒和脱水后,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与医疗垃圾一起统一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后由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医院不得擅自处置污水处理设备污泥。
现状: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方式与环评一致。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检验科检验废水经收集进行消毒(安捷消毒片)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0t/d)。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最终进入青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混排,全部视为医疗废水。
经监测,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口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该项目不提供员工餐厅,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异味,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NH3和H2S为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是采用密闭式,预留进出排气口,定期采用百洁牌消毒粉(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进行消毒。
经监测,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无组织废气中的硫化氢、氨、甲烷、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就诊病人、空调外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张贴宣传标语以及加强管理工作减小就诊病人的噪声源;空调外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安装隔声罩和减振材料,同时远离就诊区等措施后,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并由专人清运至指定地方倾倒,日产日清,待环卫部门清运;
(2)医疗废物:分类打包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待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走处理;
(3)污泥:经投加石灰干化消毒和脱水后,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与医疗垃圾一起统一交由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过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年12月4日)的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污泥收集、贮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
经现场勘查,项目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T1区4、5、10号楼一层[花果园社区]
联系人:蒋文勇
联系电话:13885090430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18096012135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1:南明区小车河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