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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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复建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2年3月29日,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组织召开了《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复建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杨显辉、贵州省环保协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院彭园花、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30日至4月27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项目位于贵阳市白云区都拉乡盐沙大道西侧(沙大道K13+780至K13+900西侧),本项目建筑面积1952.5m2,合2.929亩,主要包括加油岛、站房、罩棚、油罐区等。

分别设50立方米汽油储罐2座(92#、95#汽油罐各1个),50立方米柴油储油罐2座(0#柴油),总罐容200立方米,折合罐容150立方米(柴油储罐容量折半)。加油设备含4枪加油机4台(2台4枪双油品加油机,2台4枪三油品加油机)。项目设计规模为日供汽油5.48t/d,日供柴油8.22t/d,项目的汽油和柴油由专用槽车运送至站内。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8.3万元,占总投资的0.566%。

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委托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白云区盐沙线海龙加油站复建项目》的编制工作,于2019年1月10日取得了贵阳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白环表[2019]5号)。

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开工,在埋罐过程中考虑经营销售情况,对该加油站进行了重新规划,规划后的加油站与原环评对比,属于重大变更,因此需进行环评变更,为此,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于2021年6月委托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复建项目(重大变动)“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报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本项目于2021年7月1日获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1]229号文件进行批复。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29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复建项目(重大变动)“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的《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复建项目(重大变动)“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1]229号)”,项目实际工艺未发生变化,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①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和客流生活污水、地坪冲洗水等。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排入麦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作业区地坪冲洗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同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麦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

项目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加油过程的油蒸气(大呼吸损失的油蒸气,小呼吸损失的油蒸气及加油作业损失的油蒸气);汽车尾气以及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形式均为无组织排放。卸油与加油过程设油气回收系统。

③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加油机、柴油发电机及进出车辆等,泵类、柴油发电机等均放置在室内,采取设置减振基座、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④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机械设备维修检修过程产生废机油、储油罐清洗产生的储罐废渣、隔油池含油废渣等危废经收集后交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和客流生活污水、地坪冲洗水等。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排入麦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作业区地坪冲洗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同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麦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经监测,项目排水中pH、SS、COD、BOD5、NH3-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②废气:

项目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加油过程的油蒸气(大呼吸损失的油蒸气,小呼吸损失的油蒸气及加油作业损失的油蒸气);汽车尾气以及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形式均为无组织排放。卸油与加油过程设油气回收系统。

经监测,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要求。

③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加油机、柴油发电机及进出车辆等,泵类、柴油发电机等均放置在室内,采取设置减振基座、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本项目还采取以下措施:

1)企业在选购设备时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保证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卫生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

2)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须配置减振装置,安装隔声罩或消声器。

3)对产生的机械撞击性噪声采用性能好的隔声门窗将噪声封隔起来,以减少噪声的传播,设置隔声控制室,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分离开等。

4)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如强噪声源区域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同时采取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

5)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执行“三同时”制度。对防振垫、隔声、吸声、消声器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6)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7)加强进出站内车辆管理,减少车辆噪声;设置禁止鸣笛标识标牌。

经监测,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清理油罐、容器产生的储罐废渣、隔油池含油废渣等,除生活垃圾,其余都属于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点存放在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废机油、储罐废渣、隔油池含油废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申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整改内容

、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①废气:

项目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加油过程的油蒸气(大呼吸损失的油蒸气,小呼吸损失的油蒸气及加油作业损失的油蒸气);汽车尾气以及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形式均为无组织排放。卸油与加油过程设油气回收系统。

经监测,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为达标排放。

②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和客流生活污水、地坪冲洗水等。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排入麦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作业区地坪冲洗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同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麦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经监测,项目排水中pH、SS、COD、BOD5、NH3-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为达标排放。

③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加油机、柴油发电机及进出车辆等,泵类、柴油发电机等均放置在室内,采取设置减振基座、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本项目还采取以下措施:

1)企业在选购设备时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保证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卫生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

2)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须配置减振装置,安装隔声罩或消声器。

3)对产生的机械撞击性噪声采用性能好的隔声门窗将噪声封隔起来,以减少噪声的传播,设置隔声控制室,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分离开等。

4)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如强噪声源区域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同时采取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

5)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执行“三同时”制度。对防振垫、隔声、吸声、消声器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6)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7)加强进出站内车辆管理,减少车辆噪声;设置禁止鸣笛标识标牌。

经监测,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为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清理油罐、容器产生的储罐废渣、隔油池含油废渣等,除生活垃圾,其余都属于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点存放在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废机油、储罐废渣、隔油池含油废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贵州申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复建项目(重大变动)》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乡盐沙路K13 780-K13 900西侧区域

联系人:羊玲

联系电话:13885122526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79号文昌苑综合楼负1层3号[大南社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984370368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1 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 专家签到表

附件3 验收意见

附件4 检测报告(地下水)

附件5 检测报告(水、气、声)

附件6 贵阳白云海龙储运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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