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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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9月15日,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组织召开了《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影响评价部)、运营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环境监测单位(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贵州省化工院马福波、贵州科学院邹金鑫、贵州省环科院付向阳)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车间1200m2、办公室300 m2、宿舍200 m2、建筑面积1780 m2。项目主要生产轻型砖。

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于2007年7月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影响评价部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影响评价部于2007年8月完成《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报送贵阳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本项目于2007年9月19日获得贵阳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项目开工日期为2007年7月,2007年8月完工,2007年9月投入试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阳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2.7.6”和《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中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中:

1、水环境及大气环境;堆场搭建简易遮蓬,堆场周围修筑截雨水沟,厂区修建排水沟,在厂区低洼泄水处修建集水沉淀池,沉淀粉煤灰等,沉淀后废水晴天喷酒湿润粉煤灰和回用于生产,既避免了对河水的污染,又可减少粉煤灰储场干旱季节刮风时产生扬尘。经常保持原材料适当的湿度,可避免配料、卸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扬尘。

该项目干式则所粪便作农肥,少量生活废水经沉淀喷洒湿润场地及回用生产基本不会影响水环境。

2 、声环境影响;制砖机械产生机械振动噪声 75dB(A)——110 dB(A),瞬间机械振动噪声源强较大,同时该处三面有村民住户,所以对环境有影响。因此要求,制砖车间应设置在无村民住户的项目西边,车间应设量抗震淘,防噪声高墙的隔速建筑,车间周围植树,立体绿化吸音减噪,可大大降低噪声。同时,该厂的工作时间是早上8点至下午6点,对村民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固体废物:区建设挖高填低,做好土石方平衡,基本不会产生废泥石。生产不产生固废,生活垃圾,总体产生量小,妥善堆放、定期清运影响不大。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喷淋降尘废水、地面冲洗废水。

项目周围修建了雨水沟,厂区内修建了排水沟及沉淀池,项目厕所为干式厕所,粪便定期清掏回用于农肥,其余生活废水经管道流入沉淀池,厂区内喷淋降尘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流入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收集至生产用水集水箱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材料运输、卸料、配料下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为封闭厂房,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部,项目运输均在厂房内进行,生产产生的粉尘在厂房内形成无组织排放,员工定期冲洗地面并喷淋厂区及原材料堆放区域。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

经现场勘查,项目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清洗,并设置减振防振措施。设备均设置在密闭厂区内,厂房隔声良好,工作人员夜间不作业。项目运营期间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每日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废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废产生。

四、整改内容

五、整改落实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经现场核实: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喷淋降尘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项目周围修建了雨水沟,厂区内修建了排水沟及沉淀池,项目厕所为干式厕所,粪便定期清掏回用于农肥,其余生活废水经管道流入沉淀池,厂区内喷淋降尘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流入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收集至生产用水集水箱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符合验收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材料运输、卸料、配料下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项目为封闭厂房,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部,项目运输均在厂房内进行,生产产生的粉尘在厂房内形成无组织排放,员工定期冲洗地面并喷淋厂区及原材料堆放区域。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监测,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

经现场勘查,项目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清洗,并设置减振防振措施。设备均设置在密闭厂区内,厂房隔声良好,工作人员夜间不作业。项目运营期间四周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每日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废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废产生。

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项目《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下堰村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286149198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景翠泉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18096012135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伍洲同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11900915

附件:

附件1: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98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生产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

附件4:21071403贵阳运龙恒通新型建筑材料厂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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